连云港市东方医院2022年护理人员

发布单位:连云港市东方医院发布时间:2022-12-28

连云港市东方医院暨连云港市涉外医院,是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养老等于一体的连云港市市属公立医院、东部城区唯一的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15名。现将职位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岗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开考比例

招聘条件

招聘
对象

考试形式和所占比例

其他说明

联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岗位
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描述

学历

专业

其他条件

护理

 

专业技术岗位

从事护理相关工作

15

1:3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护理、护理学、高级护理、涉外护理

2022年毕业生需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往届毕业生需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不限

笔试(30%)技能操作(30%)

面试(40%)

合同制

夏老师

0518-

80683011

(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7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1月1日)。

(七)招聘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被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不适合从事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3日

(二)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或扫码报名

1.邮箱报名:

 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压缩,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lygdfyyrsc@163.com。邮件主题以“姓名+专业+招聘岗位”组成。邮件发送成功后,将于三天内回复,如未及时收到回复消息,请及时与我院联系确认。

2.扫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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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线上报名

 资格复审时请携带报名材料中所有涉及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材料:

  1. 《报名表》(附件下载)。

  2. 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3. 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

  (四)资格审核:

  1. 报名结束后,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审核时间为2022年1月4日,地点另行通知。

  2. 资格审核需携带的材料: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 四、招聘考核

  • 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如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比例未达到1:3,经医院研究后,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 考核方式:分笔试、技能操作及面试三个环节,各项考核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合格线为50分,技能与面试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开考岗位数,按照开考比例确定入围技能考核和面试人选(不足开考比例对应的人选时,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全部入围;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

  •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40%。

各项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预留的手机畅通。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考核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面试与技能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三项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一题,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东方医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我院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如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①应聘人员体检放弃、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③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④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2.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正常,以便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考核由连云港市东方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院纪委监察组织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咨询电话:0518-80683071(组织人事处),监督电话:0518-80683021(纪检办公室)。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东方医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连云港市东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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