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苏州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12-15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金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14日至2004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
4.“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目录》。
5.户籍不限。
6.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
7.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8.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国企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情形。
10.招聘岗位中的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是指截至2022年12月20日前的累计工作经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报名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方可参加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0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金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楼1805办公室(金港街道金桥路104号)。
4.报名资格审核所需提供材料: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到现场报名,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1)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或“金港潮”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金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3)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应聘岗位所需的执业(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执业(任职)资格等须于报名前取得。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5.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6.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
(二)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期间,考生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笔试采取闭卷笔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材料。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3.成绩计算。按照笔试40%和面试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考察(政审)。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备案后,不再递补。
3.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单位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考察(政审)前向招聘部门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公示和录用
1.从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市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包含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4.被录用人员相关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张家港市金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8939212。
张家港市金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15日
文章来源:苏州张家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