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红河人才网发布时间:2022-11-30
根据《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规定(暂行)》,结合工作需要,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考试调动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调动岗位和人数
临床医师6人(详见附件1:2022年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岗位信息表)。
二、考试调动的范围
红河州所辖县市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作地在县市的省属、州属单位)。
新聘用南部六县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须满5年(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前在基层的服务年限,不计入5年服务年限)。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若与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年限协议的,应遵守相关协议规定。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1月。
三、考试调动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考试调动
1.定向免费医学生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2.试用期未满及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理查处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对象或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自动离职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履现职期间发生过2级及以上医疗事故并且负主要责任的人员,或经司法鉴定负主要责任的人员;
7.考试调动后即与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自收自支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差额或全额拨款单位、差额拨款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全额拨款单位;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试调动的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8日至12月9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个旧市大屯街道锡缘路1号 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科教信息综合楼人力资源部326室。
联系人:蔡老师 0873-3720289 1898826122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
4.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考试调动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本人如实填写《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管理权限报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3)工作岗位聘书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
(4)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5)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5.资格审查。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对报名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考试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个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达不到公告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予以取消或相应缩减考调人数。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得分即为考试成绩。
1.面试:在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下,由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分值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者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上公示。
(三)考察和体检
1.考察工作在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下,由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试调动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要注意审核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及廉政情况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选调。
2.体检由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选和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者,考试调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并在原单位和拟调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考试调动中因故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试调动的,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红河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考试调动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考试调动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考试调动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考试调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考试调动资格。
六、重点说明
(一)报考人员具有相应职称,单位无相应岗位空缺的,高职低聘,由本人在报名时提交书面承诺。
(二)调动人员须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三)考试调动有关信息及时通过“红河人才网”及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发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在考试调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公告由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岗位信息表.xls
2: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4:2022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doc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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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红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