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招聘核酸采样人员的通知

发布单位: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发布时间:2022-11-29

因工作需要,我院温州总院面向社会以劳务派遣制招聘核酸采样人员2名。具体信息如下:

一、岗位基本要求

1.中专及以上学历;

2.医学相关专业(含护理、医技、检验等),有核酸采样工作经历者优先;

3.要求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与良好的适应能力,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

二、岗位职责简述

核酸采样工作。

三、相关说明

录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制(由温州人才有限公司派遣),按规定标准享受待遇。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福利。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5日上午11点。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

2.报名方式:填写《求职人员情况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jobseye@126.com,邮件主题格式需: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毕业学校。填写的信息如不完整、虚假,取消应聘资格。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需携带以下材料,于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

1.个人详细简历1份

2.职称、执业资格、获奖(荣誉)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英语等级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5.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6.【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7.【已工作者】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社保缴费清单等工作经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目前处在职状态的,可后补离职证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六、报考说明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合同。

2.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入职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录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老师,0577-88075571,jobseye@126.com

2.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70号人力资源处,325027

 

附件:


求职人员情况表(通用版).docx


 

人力资源处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下载:

求职人员情况表(通用版).docx.docx

文章来源: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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