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长沙医学院发布时间:2022-11-24
一、学校简介:
长沙医学院(http://www.csmu.edu.cn/)是2005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发函〔2005〕39号),全国第一所民办医学本科院校。学校以医学为主,医学、文学、工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各学科协调发展,设立16个二级学院,有33个本科专业,先后建立3个院士工作站。前身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校长何彬生教授于1989年创办的湘南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1996年更名为湘南卫生中等专业学校,1999年升格为湘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校本部迁至长沙市。2011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5年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7年列入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点,2019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得到专家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21年获“湖南省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2020 年度办学情况检查优秀单位”;“长沙医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获评为湖南省首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全省普通高等教育类别仅11所高校获评,我校是唯一一所获评民办本科高校)。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先后获评为全国先进办学单位、中国十佳诚信民办高校、全国就业先进院校、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十佳民办学校、湖南省民办学校教育扶贫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民办学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平安高校。
在3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持“千年长医、济世惠民”的办学宗旨,弘扬“厚德、博学、储能、求真”的冶学精神,始终坚持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坚持医学与人文相通,博学与专精兼取,理论与实际并重的教育思想,不断推进高等教育事业全面发展。逐步形成了医教研相结合,培养基层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的办学特色,为我国医学教育和卫生事业发展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诚邀一批优秀人才加入,共谋“双一流”建设蓝图。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长沙医学院2023年人才招聘计划一览表”;
五、薪酬待遇
(一)薪资
具体根据学历、职称、岗位、综合能力素质而定。
(二)福利
“五险一金”缴纳基数达较高标准,按照学校规定购买企业年金,享受教职工年度体检、节假日福利金等,优秀教职工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一揽子方案解决人才后顾之忧。
(三)其他
1.学校享有高校教师序列职称自主评审权,可为在校教职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
2.博士学历、特殊优秀人才享受高额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具体参照“长沙医学院人才引进层次及待遇”以及学校规定执行。
3.优秀教职工享受“内聘副教授、教授”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csyxyrsc@csmu.edu.cn(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职称)+应聘岗位”。
3.报名资料:
①长沙医学院岗位申请表、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计表(到长沙医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http://part.csmu.edu.cn:82/rsc/index.php?_m=mod_article&_a=fullist&caa_id=21)
②个人简历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学历学位电子备案表扫描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试讲)两个环节。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结果学校将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考核模式为线上或线下。
(四)体检与背景调查
考试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在长沙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学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将进行背景调查,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将以邮件和电话形式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校本部:杨老师 15211078034(微信同号);邓老师 0731-88602728
附属第一医院:谢老师 0731-88602566;2563396177@qq.com
衡阳校区:罗老师 0734-2886633;19977349992;781875968@qq.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1501号长沙医学院办公楼518室
长沙医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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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长沙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