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辽宁省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2-11-1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钻研业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重点学科招聘岗位及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
2、引进待遇
(1)根据医院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协商确定薪酬待遇。
(2)学科带头人可协议年薪制。
(3)优先提供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机会,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4)按本人所取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落实岗位聘任,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享受相应级别工资和绩效待遇。
(5)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各类人才资助项目和科研项目。
(6)可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及其子女入学问题。
(三)团队引进(中医团队)
1、范围及岗位
2、引进待遇
(1)根据医院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协商确定薪酬待遇。
(2)学科带头人可协议年薪制。
(3)优先提供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机会,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4)按本人所取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落实岗位聘任,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享受相应级别工资和绩效待遇。
(5)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各类人才资助项目和科研项目。
(6)可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及其子女入学问题。
(四)医学博士(常年招聘)
1、年龄 35 岁以下,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的海内外优秀博士。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引进待遇
(1)根据医院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协商确定薪酬待遇。
(2)优先提供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会,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3)按本人所取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落实岗位聘任,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享受相应级别工资和绩效待遇。
(4)优先支持申报各级各类人才资助项目和科研项目。
(5)积极为青年医学人才搭建平台,优先提供赴国 (境) 内外顶尖医疗机构进修学习培训的机会。
(6)符合条件者可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安排及其子女入学问题。
二、报名方式
1.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和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以附件形式上传Email至邮箱:24016568@163.com(电子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高层次招聘+姓名+应聘科室/岗位名称)。
2. 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从高中阶段开始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书、资格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职称聘书或聘文、学术任职聘书、主持的科研项目(批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封面目录正文)、SCI 论文(提供论文首页和检索证明)。
3. 应聘者须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果自负。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起止时间:
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电子邮件报名需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四)我院会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线下/线上面试工作,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邮件并保持电话畅通。
联系人:白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4-24016099
文章来源:辽宁省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