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中心血站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单位: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发布时间:2022-11-14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中心血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中心血站为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本市唯一的市级采供血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无偿献血的组织、宣传和发动,负责无偿献血采集、检验、供应及管理等工作。年采供血量20余吨,向临床提供全血、去白细胞悬浮红细胞、浓缩红细胞、洗涤红细胞、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单采血小板、新鲜冰冻血浆等血液成分制品,开展新生儿溶血病、孕妇血型血清学检查、疑难血型鉴定等血型参比服务。现有职工80余人,高级职称10人。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浙江省无偿献血先进市”、嘉兴市“红船先锋”基层党组织、“嘉兴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1个岗位,招聘工作人员2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学科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要求

血液检测岗位

2

临床检验诊断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免疫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体检需符合采供血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要求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下列情形的视同:

1.2023年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

2.2021届、2022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形的,可视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3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3)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学历、学位证书需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2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疫情防控期间,不受理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8日下午17:00止。

2.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1)-(7)项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jxxz.bgs@163.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报名材料原件在后续环节审核,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同时钉钉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报名登记信息(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材料至邮箱或未进行报名登记均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登记信息二维码: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需有电子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报考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提供所在学校的注册证明或学期成绩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个人简历;

(5)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根据应聘者实际情况提供);

(7)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扫描件(根据应聘者实际情况提供);

(8)《个人健康申报表》一份(纸质签名)。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告知本人。招聘岗位的资格复审、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嘉兴市中心血站官网(http://www.jxxx.org)进行公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

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取消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中心血站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调整考试方式的,将提前在嘉兴市中心血站网站发布信息。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采供血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要求。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则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五、监督和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嘉兴市中心血站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业务指导和程序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按照嘉兴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中心血站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嘉兴市中心血站网站(http://www.jxxx.org)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 0573-83386957。

监督电话:0573-83687703、82228947。

附件:1嘉兴市中心血站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2. 个人健康申报表




嘉兴市中心血站

2022年11月11日


文章来源:嘉兴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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