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石河子大学医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石河子大学医学院发布时间:2022-11-1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2〕13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石河子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石河子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和省部共建高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一省一校)入选高校。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一流学科)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第三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2018年学校入选教育部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省合建”高校。2019年学校入选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2020年学校获评“全国文明校园”。2021年学校入选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22年学校入选新一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97个本科专业、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现有国家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部省合建学科群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10个。临床医学、农业科学、化学、植物与动物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目前开设临床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7个本科专业,现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附属医院6所,教学实习医院16所。现有专任教师161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0人,高级职称84人,获“宝钢优秀教师奖”2人,自治区教学名师3人,有各类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老师19人。临床教师1812人,具有博士学位55人,高级职称34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6人,博士生导师28人,硕士生导师325人。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3358人,硕士研究生1002人,留学生386人。

学院现有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3个、重点专科3个、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双语课程1门、虚拟仿真实验项目1项、省级精品课程9门、一流课程6门、教学团队1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2个。近5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5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卫生部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6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29项。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拥有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与国内外多所知名医学院校建立协作关系。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岗位性质

岗位代码

学历

岗位数

招聘需求专业

(一级学科)

相关要求

1

教师岗

SD20230019

硕士及以上

6

医学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2

教师岗

SD20230020

硕士及以上

2

医学

毒理学、儿少卫生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3

教师岗

SD20230021

硕士及以上

1

医学

预防医学、护理学

4

实验岗

SD20230052

硕士及以上

1

医学

5

管理岗

SD20230083

硕士及以上

1

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2.具备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3.医学专业优先;4.熟悉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者优先。

说明:首聘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少数民族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MHK四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教师岗博士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1月12日后出生;硕士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1月12日后出生;实验岗、管理岗硕士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11月12日后出生。

三、招聘人才政策

学校为博士人才提供住房补贴30万元-60万元(税前),人才津贴1500元/月(税前),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20万元,符合条件的人才工作满1年后直接认定为副教授职称。八师石河子市政府为引进人才提供配套购房补贴20万元和人才津贴3000元/月(连续发放3年),同时享受政务服务、子女就学、家属就业、住房保障、便捷医疗、金融服务、旅游休假、生活、交通、文化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详细情况见《引进博士人才优惠政策》(附件1)。

四、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应届生毕业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招聘工作安排

报名人员即可登陆兵团考试网(http://btpta.xjbt.gov.cn)、石河子大学主页(http://www.shzu.edu.cn)、石河子大学医学院主页(http:// yixy.shzu.edu.cn)、石河子大学微信公众号、石河子大学医学院“杏林石大”微信公众号查看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等信息。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1日-11月30日,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报名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石河子大学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2)、《报名汇总表》(附件3),并将报名表、汇总表、简历、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科研学术成果、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至邮箱shzu2057367@shz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专业+学历,同时加入2023年教师招聘工作QQ群:700868246。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1日-12月3日,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可登陆石河子大学医学院主页查看审查结果,也可电话咨询资格审查结果。

2.试讲(笔试)、面试

因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采取视频等非现场接触方式组织考核。

3.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考察

通过学院试讲(面试)人员需要参加大学组织的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具体组织方式及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招聘群或电话、邮件等反馈信息。


六、联系方式

王老师:0993-2058809、13399938566  QQ:25317019

杜老师:0993-2058809

Email:shzu2057367@sh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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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石河子大学人才政策.doc

    附件2:石河子大学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报名汇总表.xls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

                                                                                       2022年11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2:石河子大学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docx

附件3:报名汇总表.xls.xls

附件1:石河子大学人才政策.doc.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doc

文章来源:石河子大学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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