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黑龙江省红十字会发布时间:2022-11-02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等文件规定,黑龙江省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红十字备灾捐献中心:隶属于黑龙江省红十字会,公益一类,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开展人道动员、经常性筹资、人道项目实施及款物募捐接收、储备、发放,以及救护培训工作;向社会征集志愿捐献者和管理志愿捐献者的HLA(人类白细胞抗原)分型资料,以及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组织、动员;参与人体器官、遗体及眼角膜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救助激励、缅怀纪念及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工作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33号
二、招聘计划
详见《2022年黑龙江省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为贤的用人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思想品行和职业道德良好。
(四)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等资格条件截至到发布公告之日。具备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五)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各类招录(聘)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或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其他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以及其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2022年11月7日9时—11月11日17时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报信息。应聘人员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将毕业证、学位证、《黑龙江省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等相关材料及佐证材料原件按照网站要求的格式上传,上传成功后提交。
3.注意事项:①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及岗位条件要求,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资料;②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③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等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④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蓝底证件免冠照片;⑤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⑥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⑦应聘人员需关注“龙江先锋网”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应聘任何环节,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⑧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应在笔试报名阶段进行事先说明,并提供佐证材料;⑨如考生所学专业未纳入招聘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要求相近的,经省红十字会综合研判后同意的,可以进行报考。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龙江先锋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打印准考证
1.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需打印准考证方可参加招聘笔试。打印准考证的时间、方式,将在“龙江先锋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按时打印。
2.说明事项:同一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或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根据岗位要求,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试组织。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管理岗位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及专业知识等;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考察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试卷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低于该比例的,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适时在“龙江先锋网”公布。其他应聘人员可在公布名单5个工作日内在“龙江先锋网”报名系统内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现场确认。拟进入面试人选,须本人参加面试前的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报名表两份(报名系统生成表和附件2各一份);③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报名需要提供的证书等佐证材料);④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⑤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并影响现场确认结果、不能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后续考试和聘用资格。现场确认通过人员发放或打印面试准考证,进入后续程序。因现场确认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适时在“龙江先锋网”公布。
(2)面试。面试采用为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岗位胜任力(个人特质、业务技能、专业素养等),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为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如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核程序,通过考核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招聘单位组成考核组,到考核人选所在学校、单位和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考核。
如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不再递补。
(七)办理有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国家正式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七、防疫要求
招聘组织实施各环节贯彻落实国家和黑龙江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应聘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防疫有关要求详见附件4防疫要求如根据疫情变化需进行调整,或因疫情影响调整招聘工作时间,适时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红十字会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
八、咨询监督
1.黑龙江省红十字会负责本公告及岗位、条件等咨询解释。
电话咨询时间:9:00-11:30、13:30-17:00。
咨询电话:0451-87020135
2.由黑龙江省红十字会机关纪委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451-82729867。
3.黑龙江省红十字会监事会秘书处负责本公告咨询解释。电话:0451-82767071。
附件:1.2022年黑龙江省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7.黑龙江省红十字会2022年公开招聘笔试政策性加分资格审核确认工作有关事宜.DOC
黑龙江省红十字会
2022年11月1日
附件下载:
1.2022年黑龙江省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ls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