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江西省儿童医学中心发布时间:2022-11-02
一、单位简介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江西医院(江西省儿童医学中心)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依托江西省妇幼保健院,与儿科综合实力全国前三的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携手合作共建,是我省唯一的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由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全面负责运营管理。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是集医教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儿童医院,是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西南)、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一流本科建设单位;拥有儿童重症医学、小儿呼吸科、新生儿科、小儿外科、儿科临床护理5个国家重点临床专科,有全国规模最大且儿童医院唯一的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中国医院科技量值(STEM)排位连续两年居全国儿童医院第2位,科研产出连续三年居全国儿童医院首位;专科综合实力连续11年居全国儿童医院前3位。
医院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湖南昌高铁西站旁,毗邻江西省妇幼保健院九龙湖院区,规划床位1000张。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问题。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报考注意事项
1.岗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统一规定如下:如要求35周岁以下,则须1986年11月1日后出生。其它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资格证书均需已取得。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4.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5.报考医师岗人员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应符合岗位所需的执业类别。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应聘人员请及时了解考点当地的疫情防控政策,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现场资格审核和考核。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1日17: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江西医院(江西省儿童医学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后,将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jxsetyxzxzp@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毕业院校,如“药剂科+张三+药学+南昌大学”。接收邮件截止时间为11月11日17:00。
同时,请所有报考人员扫描以下二维码,务必认真详细填写报名信息。
3.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核,已参加考核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1.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本着诚信报名的原则,报名后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现场提供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待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后交还。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11月14日-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江西省妇幼保健院八一大道院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2.应聘人员需根据应聘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江西医院(江西省儿童医学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从本科到最高学历)及认证材料;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
(5)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3.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报考前应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4.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如发现定向生或委培生未经相关部门同意自行报考,直接取消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方式:
(1)招聘岗位中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足10人的,采用专业面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专业面试,按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不达1:3比例的一并进入结构化面试。设置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线80分,专业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者不进入结构化面试。
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予聘用。
(2)招聘岗位中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数达到10人及以上的,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岗位招聘人数10人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结构化面试),报名且资格审核通过者未达规定比例(1:3或1:2)的岗位仍须进行笔试。所有岗位设置笔试合格线60分,笔试成绩不达合格线者不进入结构化面试。
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分别占总分的50%,均采用百分制。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予聘用。
2.考核内容:
专业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岗能力、综合素质等。
各环节成绩将在医院官网公布。
3.考核时间、地点:
专业化面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时间、地点,医院将于现场资格审核后在官网公布,请考生主动查看。
(四)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核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内容。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在达到笔试、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5.体检及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聘用、待遇
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认真阅知、如实填写、郑重签署《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江西医院(江西省儿童医学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附件2),于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当天带到考点,在身份核验环节,将填写完整的《承诺书》交予工作人员,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笔试、面试当日,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凭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自觉接受身份核验。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实时更新的本人“健康码”和未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规范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接受体温检测(不超过37.3℃)。体温在37.3℃以下、核酸检测阴性且绿码者方可进入候考场,体温达到或高于37.3℃者不得入场,并需服从现场应急处置安排。
3、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商有关部门评估后,按防疫相关要求进行应急处置。
4、所有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及面试考核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5、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现场身份审核和笔试、面试考核。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关老师、蔡老师
联系电话:0791-86213984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江西省儿童医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