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日照市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2-11-01
根据日照市人民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相关规定,2022年日照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5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年龄25周岁以下(1996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7.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8.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或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和审核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9:00—11月12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提报的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通过日照市人民医院官网“人才招聘系统”或网址链接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报名网址:http://218.56.156.27:5208/zp.html#/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提交的相关材料按照下列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的《应聘诚信承诺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有相应要求的岗位必须提供,其他岗位尽量提供);
5.应聘具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2年11月10日11:00—11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1月10日11:00—11月13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工作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邮箱告知应聘人员。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工作时间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按照资格审查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专业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察从事本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等。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审核应聘人员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对被考察对象档案严格审核把关,对档案中存在问题的,在问题查清和处理到位之前,不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市卫生健康委网站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633-3365207
附件1:2022年日照市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汇总表.xlsx
日照市人民医院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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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日照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