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保定市儿童医院发布时间:2022-10-31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委办及市卫健委批准,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统一集中招聘、依法依规原则;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范围及条件
2022年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9名,招聘岗位名额和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详见《保定市儿童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3)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水平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技能条件及工作能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年龄
(1)应聘人员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医院特殊需要的人员,采用“一事一议”的原则议定。
(2)护理人员:大专学历要求近三年毕业生;本科学历要求25周岁及以下(1997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护师及以上职称人员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毕业生年龄不限。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保定市儿童医院官网、保定市儿童医院微信公众号(微信ID:bdsetyy)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3日。
(二)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防疫须知》(附件3),下载打印《个人身体健康状况信息承诺书》(附件4),如实填写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笔试当天的个人健康状况。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上传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4日9:00—2022年11月8日17:00。资格审查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9日12:00。应聘人员应填写并扫描上传《保定市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手写版、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人员合格证、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原件电子版,报名链接http://121.18.128.155:10085/zhaopin/具体格式及要求见附件5。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应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通过审核人员名单在保定市儿童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同时发布参加笔试的时间、地点及考场位置,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不再单独电话通知,未通过审核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每人只能提交一次报名信息、选择一个应聘岗位,切勿重复报名。
2、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核对有关事宜。
3、对临床急需紧缺岗位,如因报名人数不足不能招满,在笔试之前由医院在相同学历、相近专业中确定可调剂范围,最终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
(四)笔试
1、考试方式及原则
博士研究生可直接参加考核;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及高级职称人员可不需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他人员需参加笔试。
笔试医院自行组织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当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末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当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需求数时,经笔试后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所有考生平均成绩60%)者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所有考生平均成绩60%)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2、注意事项
(1)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保定市儿童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微信ID:bdsetyy)。
(2)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绿码”和《个人身体健康监测表及承诺书》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找监考工作人员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疫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3)考试结束后请考生在保定市儿童医院门户网站(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面试程序。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在保定市儿童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需考生回答2个问题,时间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3、参加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直接进入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
(六)体检
经过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出生日期晚者。体检工作由保定市儿童医院统一组织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七)考核
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及档案进行审核,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通过保定市儿童医院官网、保定市儿童医院微信公众号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及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此期间个人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综合成绩同岗位依次递补,出现并列的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每个岗位最多只进行一轮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且不进行递补。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聘。
四、纪律与监督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三)招聘工作全过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四)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疫情防控由保定市儿童医院负责。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须出示河北省健康码(绿码)和正常行程码、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医院,除核验身份等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需提供《健康承诺书》、7日内及48小时内纸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地考生需提供落地48小时内纸质核酸阴性证明),无法提供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不能出示健康码绿码和正常行程码的,违反河北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按照当时的防疫政策执行。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12-3377601
监督举报电话:0312-3377698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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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保定市儿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