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妇幼保健院隶属于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医院集妇幼健康、医疗保健、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禄丰市妇幼保健院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临床医学专业2人(内、儿科方向)、影像学专业1人、中药学1人、护理专业3人。 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均可报名参加应聘。具体岗位及条件如下: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或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5日-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禄丰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禄丰市金山镇官场社区惠民路285号702室)。 3.报名要求: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持《禄丰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本人简历、自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交报名点)、近期本人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到报名地点报名。资格初审由报名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1.考试考核方式:根据报名情况设定考试考核方式,如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以上,则采取综合理论测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3.考试考核地点:禄丰市妇幼保健院会议室(禄丰市金山镇官场社区惠民路285号703室)。 4.考试考核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需要,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求职动机、应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按照岗位招聘名额,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考察由市妇幼保健院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规定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岗前培训合格后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由试用科室组织考核,考核合格报请院长办公会讨论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任何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招聘的合同制聘用人员待遇按照《禄丰市妇幼保健院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禄丰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