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建湖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10-26
建湖双湖中医医院隶属于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财务、临床、医技等方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团队意识强;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执业医师年龄不限。部分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建湖双湖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下载:建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hu.gov.cn/
三、报名信息
1.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岗位序号+报考岗位+所学专业+姓名+手机号码)发至邮箱:SHZYY86111288@163.com请务必保证界面信息清晰可辨。
上传报名材料须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
⑴《建湖双湖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粘贴近期免冠2寸正面蓝色底电子照片)。
⑵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⑶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PDF格式);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⑷其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应聘人员在提供材料时,须同时提交《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时间安排
⑴报名、资料上传 2022年10月26日—11月10日16:00。
⑵资格初审 2022年10月26日—11月10日16:00。
⑶陈述申辩 2022年10月26日—11月10日16:00。
⑷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2年10月26日—11月10日16:00。
⑸缴费确认 2022年10月26日—11月10日16:00。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具体缴费方式详见邮箱回复通知,缴费时间截止2022年11月10日下午16:00,逾期未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组织资格审核。
(3)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双湖中医院住院部四楼(建湖县汇文东路169号)领取准考证。
(4)报考人员需保持登记的联系方式通畅,否则责任自负。
(5)如疫情防控政策等事项有变化将另行以短信形式通知。
四、考试及录用流程
1.说明
(1)招聘岗位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数之比超过1:3的需进行笔试,不足1:3的直接进入面试,笔试人员以通知为准。
(2)需要笔试的专业,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满分各为100分,加权后计入总分。
(3)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结束后都须进行人岗相适度评价。
2.笔试:
(1)需笔试的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提供“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设卷面总成绩的50%为合格。笔试成绩将以短信形式告知。
(3)资格复核: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
采取行业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设60分合格线,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需笔试的专业,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合计占总成绩的90%。
4.人岗相适度评价。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岗位要求,根据个人提供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工作能力、职称、执业资格等证明材料,进行适岗评分,考评分占总分的10%。
5.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标准参考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一专业岗位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或者没有参加笔试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6.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须在30天内自行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人员性质为县属国有企业在编人员。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面议
六、招聘咨询电话
联系人:纪女士
电话:0515-86111288(8:30-11:30 14:30-18:00)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 0515-80611590
附件3:个人诚信承诺书
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建湖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