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井研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10-14
根据《井研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井研县卫生健康局直属医疗机构招聘人员管理制度>的通知》(井卫发〔2020〕27号)、《井研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井研县卫生健康局关于直属医疗机构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井卫发〔2022〕6号)文件规定,结合招聘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县卫健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井研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非个人因素,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有关证书的,须学校开具相关证明);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完全符合本公告和《一览表》(附件1)所列招聘岗位的要求;
(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不符合以上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吸毒经历的或被其他用人单位开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已纳入井研县卫健系统编外人员管理的;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3日下午18:00,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与资格初审一并进行。
2.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以系统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内,将如实准确填写的《井研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发送到邮箱jywjjrsg@126.com。
4.投递电子邮件时需同时发送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并将图片插入到《报名信息表》(附件2)照片栏处;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资格证扫描件1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注册备案表”;
(3)其他与应聘岗位资格相关的材料,详见《一览表》(附件1);
(4)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6)报名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四、考务安排
(一)考试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面试或实践技能(护理岗位)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报材料投递到指定邮箱后,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招用公告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给予回复,在此期间,报考者须及时登录邮箱查询是否合格,审查合格后,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公告于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健康井研”公众号上公布。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关注资格复审公告,并按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应携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技能考试)资格。
(四)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将同岗位考试成绩拉通排序,考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五、体检
1.体检人员:每个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健康井研”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2.体检的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3.复检:报考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递补体检: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的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其中女性报考者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健康井研”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七、录用
1.入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向主管部门打请示,待主管部门给予批复后,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2.拟录用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原件。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审核确认并办理了录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王媛 井研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0833-3737313
九、其他事项
(一)此公告在“健康井研”公众号上发布,后续公告均在此发布。
(二)报考者须密切关注“健康井研”公众号,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邮箱查阅相关信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如应聘者在参考过程中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参考。
(四)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有关回避的规定执行。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规定》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五)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和“健康井研”微信公众号每日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我县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在考前14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港台地区、国外旅居史或接触史,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六)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一览表》(附件1),并认真填报报考信息。
十、咨询电话
井研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833-3715323
附件1: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井研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xlsx
井研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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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井研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