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永嘉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10-14
因疫情防控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季节性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记录,服从单位工作岗位安。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及其他要求 |
永嘉县妇幼保健院 | 核酸采样 | 10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 医学相关专业资格 |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 2022年10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址:永嘉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577-67205506。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永嘉县妇幼保健院季节性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凡发现填报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
考察人员。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及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永嘉县妇幼保健院局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视疫情工作需要而定,即疫情结束合同结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待遇面议。
招聘结束后3个月内如有同岗人员辞职或辞退的,从本次招聘落选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替补选用。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嘉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永嘉县妇幼保健院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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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永嘉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