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科尔沁区第四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2-10-12
一、医院简介
通辽市科尔沁区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位于滨河大街东段,属二级综合医院,新院区建设面积74000㎡,设置床位800张,总投资7.13亿。设置临床重点学科15个,医疗诊断与治疗技术学科10个,医疗行政管理科室12个,核心发展定位为西医临床综合三级甲等医院,功能定位为临床医疗、教学科研、医养结合、慢病医学与老年医学、生命医学与健康医学、公共卫生服务、康复医学为一体的综合医疗机构。
医院二期医疗养老综合项目,建筑面积为167545.9㎡,规划床位1472张,项目投资概算12.36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医养中心、慢病医学中心、老年医学中心、康复医学中心、生命与健康医学中心、国医馆(中医特色专科)、实习生公寓。
为满足新院区医疗业务人才需求,根据《科尔沁区人才引进若干政策》、《通辽市科尔沁区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公开招聘临床医技类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面向社会招聘各学科带头人及临床医技类工作人员,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考核等环节,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计划和要求
1. 主任及副主任医师34名
2.招聘内科医师、外科医师、急诊科医师、儿科医师、康复科医师、眼科医师、耳鼻喉科医师、皮肤科医师、病理科医师、麻醉科医师、超声科医师、影像科医师、护士、药师共计214人。
四、报名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要求。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31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00,14:00-17:00)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11楼人事科(滨河大街东段与新工一路交汇处,龙庭国际B区北门对面)(2)网络报名。将相关资格证件扫描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331333371@qq.com,发送至邮箱后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联系电话:0475-8411103。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全日制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
(3)后续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
(4)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简历(个人简历固定模板见附表)
(7)2寸彩色照片2张
所有原件审核后当场归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按照《通辽市科尔沁区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公开招聘临床医技类学科带头人及临床医技类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当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人数时,直接进入面试,不举行笔试)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4、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100分制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由通辽市科尔沁区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通辽市科尔沁区第四人民医院公众号公布。
6、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有关规定,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7、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博士生导师、研究生导师具备临床教学工作经验 、临床医疗实践经验者,不参加笔试,面试合格后直接录用。
(三)面试
1、面试时间: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面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通辽市科尔沁区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作为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未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监督举报电话:0475-8411056。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人事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签订临时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在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六、招聘人员待遇
1.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录用后,签订临时聘用合同,所有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500.00元/月,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后,全日制大专学历人员签订院内聘用合同,待遇按院内《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全日制本科给予备案制编制,纳入事业单位备案制编制管理。
2.招聘、引进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面议。
联系电话:0475-8411103
应聘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11楼人事科(滨河大街东段与新工一路交汇处,龙庭国际B区北门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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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科尔沁区第四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