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后勤岗位人员4名,现将招聘工作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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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
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四)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6日以后出生)。招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1.报名时间及形式
(2)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4)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须在笔试前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至丽水市人民医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地点:丽水市人民医院府前院区7号楼行政楼407办公室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大众街15号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笔试重点考察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政治素质、综合分析、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体检、考察工作由丽水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实施,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有关办法进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视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录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服从招录单位的岗位调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二)本次招聘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丽水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处
0578-2780031
丽水市人民医院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