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发布时间:2022-09-16
为满足医院整体发展需要,经党委会研究,医院招聘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 招聘岗位、名额、专业(研究方向)和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设定的资格条件;
7.应聘医师岗位的人员应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执业医师证书,且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应聘岗位相符,应聘护士岗位的人员应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8. 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规培证、技师资格证等证书,否则不予录用或解除合同;
9.应聘人员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
二、不得应聘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有意者请通过电子邮件递交简历,请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校-学历-专业”作为邮件的主题,简历作为附件发送。
填写信息务必保证准确。报名材料不全、失效及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文芳
邮箱: xhyy0411@163.com
联系电话:0411-84369609
五、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留意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网站http://xhyy.dlu.edu.cn/院务公开栏及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所有。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2022年9月15日
附件1
文章来源: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