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绵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9-08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7号)精神,绵阳市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以下简称“公卫特别岗”),根据前期招募情况以及省上统一安排,现将补充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募数量、岗位及服务期限
绵阳全市补充招募医疗卫生机构岗668个(以下简称“医疗卫生岗”);中小学校医辅助岗(以下简称“校医辅助岗”)70个;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以下简称“社工岗”)87个。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和社工岗服务时间为3年,应急岗服务时间为1年,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可申请延期,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
二、补充招募对象
(一)公卫特别岗补充招募对象主要为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
(二)将公卫特别岗补充招募对象扩大到以下范围:
1.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0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
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0届、2021届、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3.省内普通高校其他非医药卫生类专业、符合岗位招募条件的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
(三)其中,社工岗在补充招募时,招募对象主要为省内普通高校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专业,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卫生健康等专业优先)。根据实际情况将招募对象扩大到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可进一步扩大到省内普通高校2020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省外普通高校2020届、2021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四)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公共卫生和社工服务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四、岗位设置
1.医疗卫生岗(含应急岗)主要负责协助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医疗应急救治、隔离场所管控、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防治监督、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等工作;
2.校医辅助岗主要负责协助开展中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传染病哨点监测及预防控制等工作;
3.社工岗分为“新冠疫情社区排查专班社工岗”“乡镇(街道)社工岗”两个层级。新冠疫情社区排查专班社工岗主要承担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协调指导、信息收集、数据上报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乡镇(街道)社工岗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或直接承担疫情风险人员社区排查、协助开展核酸检测、加强社区动员、链接社会资源、提供关爱服务、城市管理、项目建设等工作。
人员招募到岗后,具体岗位和工作安排可由各县(市、区)、市属园区和用人单位在保障疫情防控等工作落实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乡村振兴、城市管理、项目建设等工作,从而加强招募人员基层历练,增强岗位适应能力和后续就业本领。
五、补充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9月1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补充招募全部采用现场方式报名,免交报名费。
3.资格审核:由岗位所在的县(市、区)、市属园区、市级有关单位根据考生报考岗位要求开展资格审核。请考生提前准备以下资料,到报考岗位所在地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详见《资格审核(报名)地点、咨询电话汇总表》(附件2)。
考生提前准备以下资料:
(1)《绵阳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补充招募报名信息表》(附件3)。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符合报名条件的省外普通高校四川籍毕业生报名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等相关印证资料。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已取得毕业证的提供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注册下载打印,必须在有效期内)。
(5)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需提供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证明。
(6)享受优先条件的,请提供相关印证资料。
已参加首次招募完成体检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补充招募。
参加资格审核时防疫要求详见本公告第八条,请报考人员仔细查看并严格落实。
(二)面试及录用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招募,面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9月21日全天。
面试地点及岗位是否开考,将于9月20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此次补充招募由各招募岗位所在的县(市、区)、市属园区、市级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可根据报名人数适当简化招募程序,如某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未超过或等于补充计划招募人数,则不进行面试,直接进入体检程序。
(三)调剂
对面试后未达到计划补充招募人数的岗位,由各招募岗位所在的县(市、区)、市属园区、市级有关单位自行调剂。根据补充招募情况进行跨县(市、区)进行调剂。
报名时选择“不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
(四)体检
体检公告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体检由拟招募岗位所在的县(市、区)、市属园区、市级有关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民政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六)签订协议
公示结束后,服务单位及时与拟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七)岗前培训
9月30日前,由各招募岗位所在的县(市、区)、市属园区、市级有关单位自行组织对招募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八)正式上岗
10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可参照各地“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
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人员,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县、乡事业单位。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
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
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四川省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5.职称评定优先
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在乡镇和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助学贷款代偿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8.其他
服务期限为1年的应急岗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的支持政策,按照《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管理考核
项目人员日常管理以服务单位为主,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服务单位组织实施,期满考核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考核结果作为项目人员享受服务期满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补充招募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依法接受监督。凡在招募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请考生随时关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募有关工作信息。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补充招募后,岗位如有空缺,由各招募岗位所在的县(市、区)、市属园区、市级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招募情况决定是否再次进行组织招募,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四)疫情防控。本次招募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考生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时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1.所有来(返)绵考生需按“健康绵阳”“绵阳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绵阳疾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最新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后方可参加审核和面试。
2.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3. 考生进入现场时,应当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通信行程卡(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37>
4.参加资格审核/面试的考生均需提供资格审核/面试前三天内两次核酸检测证明(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需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审核/面试(核酸检测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
(1)活动前10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
(2)活动前7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有本土病例但暂未划分中高风险地区参照此规定);
(3)活动前7天内有来自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接触史的;
(4)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5)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重点涉疫场所风险人员,活动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其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以及健康码有异常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的;
(6)活动前7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感染者的;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注:高、中风险区具体名单可通过“天府健康通”微信小程序查询。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绵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造成无法正常参加复审及后续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6.其他事项。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涉及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医疗卫生岗招募监督电话:0816-2212302
校医辅助岗招募监督电话:0816-2213260
社工岗招募监督电话:0816-2334405
附件:1.绵阳市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补充招募计划
2.资格审核(报名)地点、咨询电话汇总表
3.绵阳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补充招募报名信息表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绵阳市民政局
2022年9月8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绵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