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应城市政府门户网发布时间:2022-09-05
应城市中医医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应城市中医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0名,其中护理人员9名,检验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应城市中医医院2022年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9月以后出生)。
3.2022年9月1日前需取得岗位对应要求的学历学位证
书。
4.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在9月5日7:30-9月11日17:30期间可通过发送应聘简历至医院电子邮箱(yczyy3999@163.com)或工作日时间(上午7:30-11:45,下午2:30-5:30)到医院人力资源部(医院4号楼305室)现场提交应聘简历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资格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2.资格初审与通知应聘人员考试
医院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确定的招聘考试时间来医院参加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测试。
(1)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初步定在9月15日14:30-17:30,以医院人力资源部电话通知的面试时间为准,请考生持续关注。
(2)测试形式、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护士岗位采取集中面试+技能考试的方式进行,检验技师岗位采取集中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工作技能(护理)等方面的内容。
4.考察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考察工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在应城市中医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规定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公示录用
应聘人员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经医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医院院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6.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医院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被录用人员自接到录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进行上岗试用,试用期时间为3个月,由岗位主管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岗位主管职能部门将考核相关资料报人力资源部,并上报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留用名单,未合格者予以辞退。
四、录用人员待遇及服务年限
1.待遇。本次录用的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待遇参照医院同类岗位人员待遇发放。
2.服务年限。录用人员须签订服务协议,应在本院最低服务不少于1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聘)考试(经医院同意除外)。
五、其他
1.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考生进入考点前,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考试工作人员进行防疫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相关事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应城市中医医院地址:应城市城中大智路6号
联系电话:0712-3223651 (人力资源部)
应城市中医医院2022年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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