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盐都区疾控中心发布时间:2022-08-31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盐城市盐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政府购买用工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医学检验员和检验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要求
(一)招聘专业及数量:
(二)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受公民的政治权利,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2.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吃苦耐劳,严谨认真,有责任心。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盐城盐都区公共卫生大楼12楼1202室(盐城市振兴路168号)。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7日17点报名结束)。
3.联系人:孙凯成,电话:0515-88322850 13814315389。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报名表及本人1个月内的正面免冠二寸彩照;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考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⑤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⑥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②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③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⑤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须持有报名当天的苏康码、7天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有疫苗接种禁忌者除外,但须持有相关医学证明)等,体温无异常。
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电话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评。
三、综合能力考评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采取一定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评。综合能力考评内容以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为主。总成绩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其中人岗相适度评价20分、专业能力测试80分。
1.人岗相适度评价。由考核小组对照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供的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及意向、职业资格等情况,进行适岗评价。检验岗位有PCR检测工作经验或者具有PCR上岗证、检验专业技术证书、检验辅助员有核酸检测样品收检工作经历的可适当加分。
2.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等。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
1.体检与考察。在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公示。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人员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3.聘用。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人员性质及待遇保障
1.人员性质: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与盐城市立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国有)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须服从公司派遣到相关单位、并服从工作单位的岗位分配和管理。
2.收入待遇:本次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区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节日福利、工作餐按区疾控中心已聘用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招聘监督
盐都区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8401508。
具体招聘工作由盐城市盐都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盐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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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盐都区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