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8月公开招聘非在编卫技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新罗区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2-08-30

为充实我院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非在编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岗位

招聘人数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备注

1

中药剂

1

不限

45周岁及以下

中专及以上

中药学专业、中药制药专业

取得中药士及以上资格

二、招聘条件

㈠报考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资格证等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㈡不得报考的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被解除聘用合同关系)后未达到重新录聘用所需最低年限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截止到2022年8月24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招考时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且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三、报名办法
  ㈠报名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9月1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㈡报名地点:龙岩市新罗区南城溪畔路11-12号妇幼保健院办公室(2号楼7楼),联系电话:0597—2323384。
  ㈢携带材料:
  1.《招聘考试报名表》A4纸格式单张打印(见附表1)、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提交招聘考试报名表及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报名。
  ㈣资格审查
   院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㈤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龙岩市人力资源超市网”(https://www.lyrcw.com/)、“新罗区妇幼保健院”(
http://www.xlfybjy.com)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按照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方式。

1.报名人数超过3人及以上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内容为《中药学及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则根据参加笔试实际人数适当降低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及医学知识等方面的能力。

3.笔试时间:2022年9月2日上午9:00。

4.面试时间:2022年9月2日下午15:00。
  五、录取办法
  ㈠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录用人员。

  ㈡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录取:
  1.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
  2.已取得相应专业职称人员;

    3.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人员;

4.有公立医院工作经验者。
  ㈢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除体检标准外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的,需由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㈣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接到单位体检通知后一个月内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㈤已就业的报考者由本人提供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㈥经体检、考核不合格、弃权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㈦上岗时间另行通知。
  六、相关待遇及管理
  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聘用合同(有工作单位者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保证无劳动纠纷)。工资待遇按医院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七、本招聘公告一年内有效。本次招聘若有岗位未招满,将继续按本公告组织招聘,直至岗位招满为止。


附件:新罗区妇幼保健院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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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罗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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