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引进特岗全科医生、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单位:惠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8-25

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充实基层医疗队伍,根据《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文件要求,花园口镇卫生院等4家卫生医疗单位拟引进特岗全科医生、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一、招聘计划

2022年惠济区计划招聘特岗全科医生3人。其中古荥镇卫生院1人,花园口镇卫生院2人。

2022年惠济区计划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17人。其中古荥镇卫生院4人,花园口镇卫生院4人,新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人,长兴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人。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资格

1.特岗全科医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4)县乡两级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

2.大学毕业生特设岗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应届和往届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身体、心理健康,具备适应各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历、资质和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相关要求

(一)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助费用,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医师注册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限制,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二)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助费用,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医师注册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限制,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服务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年人均不低于6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特招毕业生按照文件要求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

(二)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三)特岗全科医生在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六、引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9日——2022年8月25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或发邮件投递报名材料形式进行。

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根据招聘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该专业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二)材料清单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完善信息提交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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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咨询电话:0371-56183036  56183008

联系人:王老师   宋老师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76号惠济区人民医院行政楼3楼310人事科(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人才引进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惠济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参加体检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体检,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面试成绩和体检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hjqrmyy1958)、官网(http://www.hjqrmyy.com)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满,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和被聘用者在聘用期内的年度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七)待遇

1、拟聘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试用期满后由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办理五险一金;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应聘者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证准确无误和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及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公告由惠济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惠济区人民医院人事科咨询电话:0371-56183008

惠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规财科咨询电话:0371-63639120

惠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371-63639290

 

 

郑州市惠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19日


文章来源:惠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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