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单位: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发布时间:2022-08-23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及《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珠海市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要求,现将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面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一)时间:2022年8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二)地点: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琴路3366号)A区10楼人事科。

(三)审核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四)审核材料及要求。报名人员须带齐指定报名材料及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名的《考试健康信息申报卡》及《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参加资格审核。材料要求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考生在招聘系统打印)一份,并在“报名人员签名”处签名;

2.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

3.2020、2021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2022年3月28日)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考生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须认真研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准备资格审核资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面试

(一)时间:2022年8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开始。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考生须在开考前30分钟,即8:30前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到指定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违反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候考室地点: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琴路3366号)A区11楼会议室。

(三)面试要求。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采取业务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考生面试结束后,请到指定候分室等候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三、体检

(一)时间: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上午。

(二)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要求。考生须于体检当日(8月26日)上午7:30前,空腹,着宽松服装,携带身份证、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柠溪院区(地址:珠海市香洲柠溪路543号)5号楼门前集中乘车前往医院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统一集中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见《体检须知》(附件3)。

四、疫情防护要求

(一)考生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实申报个人行程信息,主动出示粤康码及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口罩。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者,不得进入现场。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主动报告现场工作人员。

(二)有外市(中山市坦洲镇、三乡镇除外)旅居史的人员抵珠后落实“3天2检”(抵珠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48小时后再做1次核酸检测,已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抵珠后视为已完成第1次核酸检测)。近7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社区传播疫情的地市旅居史的考生建议不要参加本次面试,如确定要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须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完成相应天数的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相应要求的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后方可参加本次面试。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面试结束,请各位考生每日如实在参加笔试时注册的“粤康码”中进行健康申报。每日进行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有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四)有以下几类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面试:1.诊断为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粤康码为黄码、红码的考生;6.体温≥37.3℃的考生。

(五)考生须遵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服从现场管理。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取消聘用资格,考生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纳入招聘考试的考察范围;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请各位考生了解本人所在地疫情情况,并通过“珠海发布”、“珠海特区报”、“健康珠海”等微信公众号或向招聘单位咨询等方式,及时掌握珠海市疫情防控政策最新要求。

五、其他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实时变化,根据需要调整面试时间的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单位门户网站有关通知。

咨询电话:珠海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盘老师:0756-2310534。



附件:1.审核对象名单

2.考试健康信息申报卡及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3.体检须知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附件1:审核对象名单.docx

附件2:附件2:考试健康信息申报卡及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附件3:附件3:体检须知.doc


附件下载:

附件1:审核对象名单.docx.docx

附件3:体检须知.doc.doc

附件2:考试健康信息申报卡及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docx

文章来源: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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