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2-08-23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我院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单位网址:http://www.xtsyyy.com/。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资格证、学历和学历所对应的专业。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且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25周岁以下即199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六)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二)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师等;
(六)现役军人;
(七)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网上初审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邮箱:2413870424@qq.com。
3.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8月31日(工作日时间:8:00-12:00,15:00-18:00)
4.报考人员须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表》。
5.报名资料(扫描件)
(1)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2002届(含2002届)以后的高等教育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纸质版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有工作经历或专业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需由工作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或劳动合同。
(3)证明报考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4)《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手写签名后扫描)。
请将以上报名资料进行扫描、打包压缩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压缩包及邮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如“神经内科医师+张三”,发送到报名邮箱。报名资料发送成功后会收到报名邮箱的自动回复,如未收到邮箱自动回复的请与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731-58669039)确认。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未按规定要求接受网上初审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
(2)报考人员请在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查看各招聘环
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7.根据招聘岗位条件,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
7.通过网上初审人员名单分批在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四、现场复审及要求
现场复审时间及地点。在招聘公告报名时间内随到随审,审查地点在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5号楼11楼1101室)。
1.现场复审所需材料
(1)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2002届(含2002届)以后的高等教育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纸质版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有工作经历或专业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需由工作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或劳动合同。
(3)证明报考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4)《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上述所有证件、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经审查后,原件由报考人员保存。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现场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
3.通过现场复审人员名单在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五、岗位考核
1.考核对象。通过现场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
2.考核方式及时间:采取跟班实习考核。考核人员以实习的方式进入报考岗位所在科室跟班实习考核,考核期原则上为五个工作日。
3.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实际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应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等岗位胜任能力。
4.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2的比例进入集中面试;达不到1:2的比例的,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均进入集中面试。
六、集中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在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另行公布。
2.面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口述和实践操作等形式进行,成绩当场公布。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面试成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2的比例进行录取,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1:2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考核成绩×60%。
其中,面试成绩、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所在面试评委组所有评委平均分排名。
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增加毒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考察
体检(含心理测试)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经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递补截止期限为公布体检入围名单之日起60天内;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医院集体研究和审查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相关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处理。
十三、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须在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医院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四、其他
服务咨询电话:0731-58669039
监督举报电话:0731-58669402
附件1:2022年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表.doc
附件4: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表.doc.doc
附件3: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doc.doc
文章来源: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