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建湖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8-20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以及《建湖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建湖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建湖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定向医学毕业生公告》等规定,面试前(拟定于8月27日面试),须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现将我县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2022年8月23日-24日两天进行(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复审地点: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复审地点为: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十楼会议室(建湖县人民南路908号,联系电话:0515-86212139、0515-86210311)。
三、复审材料:
面试前,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请考生务必提前对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查询并打印,查询网址为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3.2022年毕业生及未落实工作的2020年、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协议书》;
4.有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执业证书、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网上查询截图https://zs.cpta.com.cn/certMng/loginPage.jsp);
5.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6.个人诚信承诺书(原件);
7.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若有考生欲放弃参加资格复审的情况,请用报名时所使用的手机号发送放弃的相关内容短信至卫健委组织人事科相关工作人员的手机上。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面试收取面试考生面试费每人100元。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资格复审当天进入复审区域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面试登记表.xls
附件3:个人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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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建湖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