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高新区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绵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8-19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医战略,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加快推进健康高新建设,四川省绵阳高新区拟公开考核招聘一批事业编制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绵阳高新区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0名(详见附件1《绵阳高新区卫健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活动主要面向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3.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因不可抗力、非主观因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协商解决;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招聘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员招聘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考实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8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绵阳高新区石桥铺东路2号国际创意联邦1号楼305室。

2.资格审查。现场报考人员须提前填写《绵阳高新区卫健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报名审核表》(附件2),并携带以下个人资料:

(1)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彩色照片1张;

(2)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现场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人员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将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面试考核

1.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面谈)。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应聘岗位设置,由现场公开考核组决定进行现场考核: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养和临场应变、语言表达及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设定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岗位招聘人数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政审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按副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三)体检及政审考察

1.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在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绵阳高新区门户网(http://gaoxinqu.my.gov.cn/)、绵阳高新区人才网(http://www.myshiphr.com/)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4.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5.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综合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无法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以及现场考核组协商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四)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高新区门户网、绵阳高新区人才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12月31日前,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同意,逾期未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招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招聘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招聘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本次招聘人员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应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报名或面试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合同。同一个招聘活动站点,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应聘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家庭成员等与招聘无关的信息,如要报告,只能表述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四)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招聘过程中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提供的联系信息、有误或不接听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五)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未能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时,未解除与其他单位劳动(人事)关系的。

(六)因疫情防控需要,报考考生应自觉加强个人防护,进行每日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类似症状,应及时进行健康监查;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均需遵守考核地点所在辖区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要求以“绵阳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公布疫情防控提示为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0816-2534470。

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816-2532937。

监督电话:

绵阳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0816-2532420。


附件:1.绵阳高新区卫健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高新区卫健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报名审核表

3.绵阳高新区卫健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2022年8月1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绵阳高新区卫健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 绵阳高新区卫健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报名审核表.doc

附件3 绵阳高新区卫健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文章来源:绵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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