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埇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时间:2022-08-19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事业单位范围内为区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聘计划
区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公开选聘20名工作人员(附件1)。
三、选聘范围
全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区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幼儿园人员除外)。
四、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二)试用期满;
(三)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6年8月1日(含)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三)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0日至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埇桥区人力资源产业园一楼大厅(地址:纺织西路鹏程小区北门向东150米)
3.报名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2022年埇桥区疾控中心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资格审查表打印在一页纸中)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4张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保证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区人社部门牵头,就处分情况、编制情况、考核情况、档案情况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三)考试
考试不安排笔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立70分为面试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面试通知书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定于8月27日(暂定),地点另行安排。
(四)体检及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和选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根据拟选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人选在埇桥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有关事宜
(一)区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全程监督选聘工作。对在选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由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35770
报名咨询电话:0557-3058096
考务咨询电话:0557-3022940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23526
附件:1.2022年埇桥区疾控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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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埇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