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发布时间:2022-08-18
根据工作需要,宁波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等资格条件;
4.具有符合公告规定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三、招聘指标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详见附件1。
年龄、学历、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时间截止为公告发布之日。户籍以网上注册报名时户口所在地为准。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8月29日9时至31日16时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宁波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按钮,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0K以内,不大于320×4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照片为jpg格式。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9月1日9点至9月4日16时
在此期间,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经资格初审,报考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指标数之比不能低于3:1(其中紧缺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指标数之比不能低于2:1)。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未达到比例的,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指标。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9月5日9时至9月7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同一岗位完成缴费的人数与招考指标数之比低于3∶1(紧缺岗位低于2:1)的,视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9月15日9时至9月17日9时30分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及《考生健康申报表》原件(附件2)参加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内容为20%医学基础知识+80%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按平均分划定,但不得低于5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学历学位证书。在港澳台、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成绩单、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水平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其他证明材料(按各招聘岗位要求提供);
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的,视情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公布(具体时间待定),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评委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平均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5.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确定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体检对象原是行政身份(含参公)和事业身份的,在体检前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作放弃体检。
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具体时间待定)。
(六)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若有放弃的,须向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在查阅人事档案时,若发现人事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因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视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的,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二)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资格审核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三)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五)未尽事宜,由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党委研究决定。
(六)咨询电话:0574-89288745,89288642。
(七)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八)监督电话:0574-87906789。
六、防疫相关事项
在本次招聘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具体措施详见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另行通知。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1.岗位及条件要求.docx
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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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