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湘潭市中心医院发布时间:2022-08-15
根据《2022年湘潭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医卫类人才引进公告》,现将湘潭市中心医院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2022年8月19日(星期五)上午进行。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服从统一安排,按时参加体检。
集合时间:2022年8月19日7:30
二、集合地点
湘潭市中心医院公惠综合楼后停机坪(地址:湘潭市雨湖区车站路16号原公安局北院)
三、体检对象
体检名单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带本人免冠一寸照片)。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集合后集体前往体检医院,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医务人员职业健康及岗位要求实施,增加吸毒检测项目。
5.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招聘单位、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6.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请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按要求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对象须知
湘潭市中心医院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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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湘潭市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