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8-06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确认人员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
二、面试确认时间
2022年8月10 日至 11 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面试确认地点
报考鹤壁市人民医院、河南省肿瘤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鹤壁市人民医院总院区病房楼二楼东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18439395429
报考鹤壁市中医院:鹤壁市淇滨区鹤淇大道与永定河路交叉口,鹤壁市中医院南院区门诊楼五楼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392-3378003
报考鹤壁市妇幼保健院、河南省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鹤壁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六楼会议室(淇滨区九江路29号),联系电话:0392-3278892
报考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会议室(淇滨区九州路120号),联系电话:0392-3331022
四、面试确认所需材料
(一)应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二)凡拟聘用职位对从业资格等方面有要求的,应试人员须提供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相关从业资格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确认的应试人员必须本人到指定的地点当面进行面试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
(二)面试确认合格的应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放弃面试的人员请提交书面《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3)。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四)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面试确认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面试确认时须签订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依法依规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对考试聘用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
(五)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应试人员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疫情防控。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鹤返鹤考生,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算起,凡不按规定落实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鹤返鹤考生,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凡不按规定落实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近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鹤返鹤考生,抵达后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其余地区考生,需携带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均可)。
(六)应试人员须自觉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排队等候时须保持一米距离,不得将培训机构的资料、传单等带入面试确认场所,保持现场整洁、肃静、有序,按照面试确认现场张贴的名单中对应的面试确认组进行面试确认。
(十)面试、体检及考察等相关事宜,均通过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以网上发布的形式予以公布,请应试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查询,因错过查看网站发布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试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92—3333938 3322372
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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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