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太和县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2-08-03
根据2022年招聘计划,结合医院部分专业岗位实际需要,经研究,现对生殖中心(检验方向)、血液内科、病理科急需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毕业院校:本科为第一起点学历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具体条件
1.毕业年限要求:
①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2020、2021年历届本科毕业生。
2.年龄要求:
①本科生“25周岁以下”为“1996年12月以后出生”(有工作经验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和毕业年限)。
3.执业或专业资格要求:
①2020年毕业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②2020年毕业的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毕业生须持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4.优先录用条件:
①各招聘岗位具有中级职称和执业资格者优先录用;
②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获得规培证的优先录用;
③获得国家或院校级大学生临床实践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者优先录用。
④“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拥有学位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招聘岗位要求
学科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招聘人数 | 备注 |
生殖中心(检验方向) | 医学检验技术 | 本科 | 2人 | 适合男生,有检验资格证者优先。 |
血液内科 | 临床医学 | 本科 | 1人 | 适合男生 |
病理科 | 临床病理专业/ 医学检验专业 | 本科 | 4人 | 2名临床病理专业,从事病理诊断工作; 2名医学检验专业,从事技术工作。 |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12日18时,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方式:
1.至太和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报名。
2.信函或网报:邮箱地址:thxxyyrsk@126.com,格式要求:以“姓名+应聘岗位”为邮件主题,将个人简历作为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就业生推荐表(应届生)、成绩单(应届生)等相关材料扫描成一个PDF作为附件2,经资格验证合格后方能参加招聘考试。
(三)报名时需由本人提供下列材料: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验原件)、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应届生需带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和学习阶段成绩复印件(验原件);历届生需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规培毕业生需带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单复印件(验原件)。
说明:我院对所有报名人员信息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四)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和县人民医院公示栏和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我院2022年招聘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每月工资按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及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等系列待遇。
五、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监督举报:0558-8696513
2.信息咨询:0558-8696921
上述监督举报和信息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六、本公告由太和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太和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