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东河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8-03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2〕14号)相关要求,包头市东河区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包头市东河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正式列编工作人员 293人。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包头市东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的),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部分招聘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要符合定向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定向岗位招聘范围及要求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定向岗位招聘的基本条件见《招聘岗位表》。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招募符合条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服务、退役军人、残疾人服务、社区矫正和管理、农村牧区协理员等公共民生服务工作的大学生公岗人员。
3.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是指:东河区在岗在职,纳入“三岗十八级”职业化薪酬体系的社区工作者。(详情见《招聘岗位表》)
(三)其他应聘条件
1.国民教育序列2022年应届毕业及往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选报岗位专业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或多岗位报考,第二学位不可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院校的证明材料,但毕业证书在录用公示后办理人事手续前必须提供,未提供者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
2.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专业。
3.对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开始日前须取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书;大学生退役士兵在报名开始日前须取得士兵退役证书;
4.对于应聘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岗位的人员在报名开始日前须是在职在岗社区工作人员。
截至报名开始日,凡是已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正式录用到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部分岗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界定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简章、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十个步骤进行。
(一) 发布招聘简章。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东河区政府网、“今日东河”微信公众号、“东河党建”微信公众号、“职享东河”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简章。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在“网上报名”选择“2022年包头市东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在包头市东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登录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报名时间:8月8日8:30到8月10日17:00;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到8月11日17:00。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截止后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岗位,将转为普通岗位放在第二阶段再次进行报名。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岗位报名时间:8月15日8:30到8月19日17:00;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到8月20日17:0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须签署《2022年包头市东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2022年包头市东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2)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3)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5)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6)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应聘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1998、2012、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研招网、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是否属于相近专业由东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评估。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东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考察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5.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学段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学位。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如有符合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第(2)项因素的,须加以说明)。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计算机后台分配权限审核本部门、本单位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并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请注意各阶段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招聘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资格审核单位通过报名系统或电话向应聘人员说明未通过的原因。
7.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通过网上银行交费,报考费每人70元。交费截止时间: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交费截止时间为 8月12日12:00。交费时间截止后交费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转为普通岗位于第二阶段再次进行报名,项目人员报考费按支付路径原路退回,在第二阶段重新报名成功后再次交费。普通岗位、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岗位的交费截止时间为8月 21日12:00。交费成功后注意截图保存交费凭证以备退费使用。
关于报考费退费问题。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交报考费,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
符合减免条件的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费,按支付路径原路退回。如笔试缺考将不再退费,逾期不再受理。报考岗位取消的人员报考费按支付路径原路退回。具体受理时间及形式等事项于笔试环节后通过东河区政府网、“今日东河”微信公众号、“东河党建”微信公众号、“职享东河”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8.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上传照片和交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9.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紧缺急需专业或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应聘人数的开考比例,经包头市东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10.《报名登记表》及《笔试准考证》可下载PDF格式,请考生注意留存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笔试科目。应聘人员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报考卫生系统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满分为100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70分、公共基础知识15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15分。除卫生系统岗位外其他应聘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85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15分。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请应聘人员关注东河区政府网、“今日东河”微信公众号、“东河党建”微信公众号及“职享东河”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
4.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对符合《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规定,且由包头市统一安排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的一线非在编医务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属于此类的考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的此类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东河区政府官网、“今日东河”微信公众号、“东河党建”微信公众号、“职享东河”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东河区委组织部、东河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委、政府直属事业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由东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裁决。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等相关要求,在东河区政府官网、“今日东河”微信公众号、“东河党建”微信公众号、“职享东河”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2022年包头市东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2022年包头市东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经东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盟市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须提供包头市东河区民政局出具的社区工作在职在岗证明。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专科、本科、研究生经历、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现役军人等不得应聘情形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过程。
5.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由东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东河区政府网、“今日东河”微信公众号、“东河党建”微信公众号、“职享东河”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面试时,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4.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5%、面试占总成绩的45%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增加笔试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六)体检及考察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工作由东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东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具体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 “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结论报东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应聘人员应在考察开始的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等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东河区政府网、“今日东河”微信公众号、“东河党建”微信公众号及“职享东河”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2022年的应届毕业生,截止办理聘用手续时学校还没有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须出具学校开具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6.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7.办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8.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9.对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10.对因降低开考比例或放宽条件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辞职,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11.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拟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纪律和监督
(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考务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各招聘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追责。
(三)实行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东河区公开招聘考试。
(四)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笔试和资格复审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及录用后发现相关问题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办理录用手续后,应聘人员放弃或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放弃或被取消录用的应聘人员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报名时,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电话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六)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东河区政府网、“今日东河”微信公众号、“东河党建”微信公众号及“职享东河”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查询。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j.baotou.gov.cn
东河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donghe.gov.cn
“今日东河”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东河党建”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职享东河”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七)本简章由东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2---4388615 0472---6180077
监督举报电话:0472---6180179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30---17:30
附件:1.2022年包头市东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xlsx
2.2022年包头市东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3.2022年包头市东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包头市东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日
附件下载:
2.2022年包头市东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docx
文章来源:东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