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近年来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6.符合《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11.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本次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10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5人。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招聘公告于2022年7月27日在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yinchuan.gov.cn)、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www.nxyccdc.com/)、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银川人才网(https://www.zgycrc.com/)同时公开发布。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3日(星期三)9:00至2022年8月9日(星期二)18:00(节假日报名平台不关闭),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8月9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考生需在银川市卫健委官网或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自行下载并填写《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填报必须电脑填写),并将报名表、电子照片、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yccdc_rs@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本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所学专业+手机号。资格初审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通过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向考生进行初审结果反馈。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达不到3:1比例时,经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提出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取消招聘岗位的意见,报银川市卫健委、人社局同意后在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发布公告。2.采取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如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超过5:1,将通过增加笔试的方式按3:1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一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未达不到3:1开考比例时,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提出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取消招聘岗位的意见,报银川市卫健委、人社局同意后在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发布公告。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专业基础知识(70%),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2.笔试时间。笔试于2022年8月20日(星期六)9:00-11:00统一进行。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笔试前一周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原件自行到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组织人事科(313室)领取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4.成绩公布。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与应聘者笔试成绩同时在银川市卫健委官网、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1.资格复审拟定于2022年8月下旬(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在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进行。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资料:(5)《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3)一式两份,应聘者与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留存一份。2.资格审查贯穿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3.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领导小组报银川市人社局、卫健委同意后在银川市卫健委官网、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1.面试由领导小组集中组织开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答题(3道))进行,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技能水平等方面内容。2.面试公告将在面试前一周通过银川市卫健委官网、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内容,并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3.面试时间15分钟,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4.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银川市卫健委官网、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领导小组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经领导小组研究,通过面试的形式进行加试,以加试面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为进一步体检和考察人员,加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1.体检工作由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2.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3.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4.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5.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3.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银川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办理招聘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4.银川市人社局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一)回避制度:凡与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人员,必须回避。评委和工作人员如有涉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情形的,均应回避,以保证自主公开招聘的客观公正。(二)加强监督:领导小组全程参与,银川市委编办、人社局、卫健委全程监督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三)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四)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招聘工作将按照自治区、银川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设置留观区和隔离考场并配备相应防疫物资,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0951-5085380(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0951-5085390(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
附件下载:
《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docx
《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