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2-07-28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序号 | 岗位 名称 | 招聘名额 | 招聘条件要求 | |||
年龄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它条件 | |||
1 | 护理1 | 10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护理学 | 1.通过护士资格考试 2.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优先 |
2 | 护理2 | 8 | 30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护理学 | 1.取得护士资格证 |
3 | 护理3 | 2 | 30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护理学 | 1.取得护士资格证 2.有血透专科护士证或血透经验者优先 |
合计 | 20 |
二、招聘程序
1.报名:请应聘人员于2022年8月5日12:00前,本人将纸质材料(详见第2条)递交至我院护理部(渝中区健康路1号急救大楼16楼)完成报名。
2.须提交的资料: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从专业初始学历开始提供)、学信网学历信息注册备案表,以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将返回本人。
三、疫情防控要求
1.在渝应聘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和电子均可,下同),且“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方可进入医院面试,跨区域流动人员按照重庆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
2.来院应聘前7天内其他市外来渝返渝(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准)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并且同时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要求。如遇重庆市健康管理措施有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3.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可摘除口罩以外,其他环节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核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人:严老师,成老师,联系电话:023-63692017
文章来源: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