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平山县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2-07-27
为提高我县医疗整体水平,有效缓解急需紧缺人才匮乏问题,加强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为平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平山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49年,是平山县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和急救于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公立医院。医院占地面积近90亩,建筑面积近5万平方米,现开放床位600余张,职工700人,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80余人。开设临床科室23个,医技科室10个。
平山县人民医院是城乡居民、职工医保定点医院;肺结核防治、检测定点医院;慢性病鉴定专家组成员单位;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各保险公司定点医院;工伤鉴定专家组成员单位;参保人员定点体检单位;北京协和医院、河北省胸科医院精准帮扶医院;北京儿童医院集团网络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先心病筛查协作医院;河北医大第一医院肝癌早期筛查基地;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承担着全县人民的医疗保健任务。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如实际招聘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人数,或招聘人员到岗后因各种原因出现人员流失,为不影响县医院工作正常开展及减少招聘环节及费用,空缺岗位将由县人社局按照招聘要求,随时自行招聘,聘用后到县医院试用。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2022年平山县人民医院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4名。招聘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2022年平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2日至2004年5月12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2022年7月20日-- 7月26日。
通过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5日--7月31日(周六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
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16会议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4.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2022年平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本人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蓝底相片3张。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由工作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2022年8月3日由本人持身份证亲自领取准考证,领取时详细核对准考证上填写的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主要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面试环节资格。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设置数/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如最后一名同分,则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确定进入面试。当岗位设置数/笔试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应聘该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第三方负责,聘请有关专家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待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考场外张贴公布。
(六)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面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三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或三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较长者。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空腹到指定的体检地点进行体检。体检的组织方法、程序和要求,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和审档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和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和审档均合格人员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没有问题的,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十)工资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新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五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用人单位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平山县人民医院事业编制人员执行,社会保险按照企业标准缴纳。
六、其他相关事宜
1.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及科学、规范落到实处。
2.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档等招聘过程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4.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七、注意事项
1.根据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报名成功后即刻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考试时须出具河北健康码显示为绿色且体温测量无异常,并无干咳等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考生如有发热症状以及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上报。
3.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须佩戴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4.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
0311--82899969 平山县人民医院
0311--82827726 平山县卫健局
0311--82919524 平山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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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平山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