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网络面试公告

发布单位: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时间:2022-07-21

按照《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总公告》要求,现将沈河区医疗卫生系统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取消及缩减岗位情况

按照2022年5月17日发布的《关于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取消和削减岗位招聘计划的通知》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

二、面试方式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网络面试、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安排

(一)网络面试

1.参加网络面试人员

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并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已加入沈阳市沈河区医疗卫生系统报考岗位微信工作群(详见附件2),且按照要求成功激活云空间平台的应聘人员。

2.网络面试安排

网络面试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当日上午10时0分0秒在微信群内公布面试试题,应聘人员需在当日上午12时0分0秒前将视频上传至云空间并成功共享至云平台指定管理员。有效上传时间以云空间成功接收视频时间为准,过时接收的视频为无效视频。

3.网络面试视频要求

应聘人员应根据微信群内发布的题目,自行录制一段连续(不得剪辑)面试答题视频,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300秒),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制好的答题视频上传至指定云空间并成功共享给所在群的管理员及企业管理员(两个必须同时共享)。请应聘人员务必按照规定时间上传与成功共享视频。

(1)应聘人员须在一个相对密闭、安静的空间内竖屏录制视频。视频开始时,应聘人员须先录制房间四周环境,此空间仅可有应聘人员一人。如未录制房间四周环境,则每名考官在给出的网络面试总成绩中扣除20分。

(2)空间内可观看的电子产品均须关机。应聘人员不得佩戴有线或蓝牙耳机,不得以其他方式提示面试相关内容。应聘人员可手持卡片查看每道试题,卡片内仅可记载考试试题,须向考官展示卡片记载内容,若未展示卡片或卡片内含有试题答案的或用其他方式提示面试相关内容的,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3)答题开始时,应聘人员须在视频中先报出自己的报名序号(即考生在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后,取得的报考序号)再开始答题。视频中应聘人员应尽量展示全身影像,不要佩戴口罩,脱帽,且不得说出涉及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明显的个人信息等,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否则按违纪处理,建议着浅色衬衫,深色裤子或裙子。

(4)应聘人员须将录制好的面试视频重命名为自己的报名序号。在规定时间内,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发送1份视频至指定移动云空间,若重复发送,仅以应聘人员发送的第一份视频为准。视频要求是连续视频,不得进行任何剪辑处理、不得在录制视频过程中点击暂停,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视频时长应严格控制在5分钟(300秒)以内。

视频上传后,由面试考官对应聘人员答题视频进行评分。网络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应急反应、解决问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综合能力。网络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现场考核环节。

(二)现场考核

网络面试后,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考核人员,最后一名人选的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现场考核。现场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网络面试成绩、现场考核成绩按4:6的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最终进入试用期考核人选。

现场考核具体安排将在网络考核结束后另行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信息。

本公告由沈阳市沈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4-24801206

附件:1.《关于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取消和消减岗位招聘计划的通知》.docx

      2.沈阳市沈河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应聘人员进入报考岗位微信工作群的通知.doc


沈阳市沈河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21日



附件下载:

1.《关于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取消和消减岗位招聘计划的通知》.docx.docx

    2.沈阳市沈河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应聘人员进入报考岗位微信工作群的通知.doc.doc

文章来源: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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