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2021年第三批编外用工招聘护理岗位体检公告

发布单位: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7-18

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2021年第三批编外用工招聘护理岗位面试结束,7月19日15:00以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现将体检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2022年7月22日(周五)8:00在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门诊楼一楼大厅集合,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检。

医院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188号

二、体检须知

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打印)、近期彩色2寸证件照片一张(底色不限)参加体检。

1、体检前一天,请保持正常饮食,勿暴饮暴食;不吃高脂类食品,禁饮各种酒类,做好个人卫生。

2、肝、胆、脾彩超须空腹进行检查,体检当日早晨禁

食、水。

3、女考生体检当日宜穿方便穿脱的衣物,便于检查。

4、按照《体检表》规定的内容逐项检查,不得漏检,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将体检表交回体检中心(门诊楼二楼)。

5、考生需提前到达医院门诊楼一楼大厅,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禁止考生从急诊入口进入楼内,谢绝家长或他人陪同体检。

6、考生自备体检费600元左右,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现金支付均可,在收款处交款,收据个人保存。

7、体检过程中,请考生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

三、防疫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自觉配合防疫检查,考生进入医院时主动配

合工作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工作,

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

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应聘资格。

4、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照沈阳市疫情防控部门最新防

控要求执行。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1、凡在体检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及56天内

有港澳台地区、境外旅居史;

2、尚在随访期的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3、体检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或境内新发病例所在市旅居史、接触史,未排除感染风险; 

4、有聚集性发病(体检前21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的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5、体温超过37.3℃者;

6、辽事通健康码显示为非绿码考生,不得入场,不得参加体检。

五、其他

请考生随时关注“沈阳五院”公众号、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招聘信息。如未及时查看导致错过任何环节,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2年7月18日



文章来源: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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