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

发布单位: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2-07-15

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名城聚才工程”的若干意见》(遵党发〔2017〕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博士研究生。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二、聘用待遇

1.提供安家费25万元(按《中共遵义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名城聚才工程”的若干意见》<遵党发〔2017〕6号>文件规定的方式发放),在遵义市核发安家费基础上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根据人才类别及成果匹配安家费及科研启动费。

2.签订10年服务期的博士,试用期满后,享受副高职称(专技七级)工资待遇,但需在入职三年内取得副高职称(专技七级)任职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降低为中级职称(专技十级)聘用。

3.聘用期内其他福利、保险等按照国家、贵州省、遵义市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与在职职工相同的其他待遇。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的;

(8)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0日之前均可报名。

2.投递简历:将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其它应聘材料(包含教研、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邮寄到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北段8号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413室),或发送上述材料电子邮件到yzzzrsc@163.com。

3.资格审查和面试。学校对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基本条件者组织开展现场面试或试讲。

4.体检和考察(政审)。

学校组织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公务员标准进行体检。同时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意识形态、科学素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

5.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和服务协议。

应聘者可到学校实地考察,对到学校实地考察的应聘者,予以报销住宿费及往返交通费。应聘者应随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

五、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0851- 28776259(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委);

0851-28662655(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其它

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联系电话:0851-28776262

附件1: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需求表

附件2: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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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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