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7-15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安排部署,乐山市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现将乐山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募安排及市本级2022年公共卫生服务特别岗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招募岗位及招募安排
(一)招募数量。全市共招募1184个公共卫生特别岗,(含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社工岗)。其中市本级共招募72个岗位,县(市、区)共招募1112个岗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2)
(二)招募安排。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本级医疗卫生岗(含应急岗)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开展,社工岗由市民政局牵头开展(招募公告见市民政局官网、官微);各县(市、区)公共卫生特别岗招募工作由各县(市、区)统筹开展(招募公告庚即由各县(市、区)发布)。
二、市本级招募对象及程序
(一)招募对象及招募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四川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部分岗位扩大到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大学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省内普通高校其他非医药卫生类专业、符合岗位招募条件的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四川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考生须符合以下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二)岗位职责和工作期限
1.岗位职责
医疗卫生岗(含应急岗)主要从事协助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医疗应急救治、隔离场所管控、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防治监督、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等工作;具体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2.工作期限
公卫特别岗服务时间为3年。其中应急岗服务时间为1年,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可申请延期,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
(三)招募程序
1.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7月18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将填好的《报名表》(附件3)连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若为2022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等相关佐证资料原件扫描后,压缩打包发送至所报考单位邮箱(具体见附件2)。邮件主题备注:所报单位+报考岗位+考生姓名。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岗位所在单位对照招募公告和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2.面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招募,面试时间统一确定为2022年7月21日,具体面试地点由各招募单位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招募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心理适应能力、职业认知度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募。
3.调剂
面试工作结束后部分岗位未完成招募计划的,在超出招募计划的岗位中将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且同意调剂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市本级其他医疗卫生岗。
4.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所缺岗位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5.公示
体检结束后,拟招募人员名单按规定在市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应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人员的资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签订协议
招募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7.培训上岗
招募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于2022年9月1日正式上岗。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参照“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人员,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县、乡事业单位。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各市(州)统筹指导下,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我省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5.职称评定优先。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在乡镇和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8.其他。服务期限为1年的应急岗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的支持政策,按照《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管理考核
项目人员日常管理以服务单位为主,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服务单位组织实施,期满考核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考核结果作为项目人员享受服务期满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中,对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开、透明。
六、其他
(一)本公告在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和“健康乐山”微信公众号发布,涉及报名、面试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在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和“健康乐山”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请报考考生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培训、上岗的,责任自负。
(二)疫情防控。本次招募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考生面试时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1.请全程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考生进入面试现场时,应当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
3.面试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内,除高、中风险区外的其他地方)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①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通信行程卡异常的考生;②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③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的考生;④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⑤前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⑥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当天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注:高、中风险区具体名单可通过“天府健康通”微信小程序查询。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乐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造成无法正常参加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833-2495859;
市中区卫生健康局:0833-2422047;
五通桥区卫生健康局:0833-3308263;
沙湾区卫生健康局:0833-3443388;
金口河区卫生健康局:0833-2711041;
峨眉山市卫生健康局:0833-3571876;
犍为县卫生健康局:0833-4268976;
夹江县卫生健康局:0833-5686923;
井研县卫生健康局:0833-3715323;
沐川县卫生健康局:0833-4601456;
峨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0833-5288776;
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0833-4520431;
乐山高新区公共服务局:0833-2596446。
监督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0833-2495761。
附件:1.乐山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募数量分配表
2.乐山市市本级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募数量分配表及联系方式
3.乐山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岗招募报名表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1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乐山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募数量分配表.doc
文章来源: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