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灵台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7-13
为解决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更好地满足新形势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和群众就医需求,根据工作需要,什字中心卫生院等13个乡镇卫生院及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验专业技术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检验专业技术人员14名。(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良好;
2.本人或父母、配偶为灵台籍常住人口;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之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
6.本人自愿到乡村基层岗位工作,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详见《灵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公开招聘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签订聘用合同、上岗的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①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2022年7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工作日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②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205办公室。
③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现场审查无误后填写《灵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公开招聘检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本人或父母、配偶社区居住证明并注明居住原因。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征信记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考试前一周在县卫生健康局205办公室领取)。
(2)笔试内容及方式:笔试内容以检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为主,采取闭卷方式,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在灵台卫健微信公众平台公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相同岗位末尾笔试成绩若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县卫生健康局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空缺岗位依据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四)体检
组织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复审结果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灵台卫健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上岗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上岗工作,落实相关待遇,合同期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优先续签。
招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临时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按全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聘用人员统一标准发放,即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
1.基本工资标准:本科学历2000元/月人;大专学历1800元/月人。
2.工龄工资标准:按工作年限核定,本科及以上学历20元/年人;专科学历15元/年人。工龄工资逐年递增。
3.绩效工资:根据所在医疗单位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业绩考核突出者,可根据县级医疗机构人员缺额需求优先聘用。
五、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报名时应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息健康码(绿码)、行程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监测、健康码扫描等疫情防控措施,不得隐瞒个人行程和个人健康情况。全程佩戴口罩,切实做好个人疫情防控。
服务咨询电话:0933-5932293
监督投诉电话:0933-8298120
附件:1:灵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公开招聘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xlsx
2:灵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公开招聘检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灵台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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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灵台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