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2-07-11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为确保各科室工作有序、正常开展,经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请上级人社部门同意,采取经费由单位自理,不纳入编制管理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共计16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5.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的工作职责。

6. 年龄 28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7月10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7. 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8. 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2022年应届毕业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工作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 现役军人。

5. 截止报名时已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尚在考察期间的人员。

6. 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 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  http://www.xt3yy.com/cms/ )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8:30-7月18日16:00

2. 报名方式:通过手机微信扫小程序二维码(附件2)

3. 报名要求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4、网上缴费

考试考务费每人50元。

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5、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平台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须提供准考证,各位考生要注意保存。

  6. 重要提醒

  本次招聘公告、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项,每项考试总分100分。

1.笔试(试卷由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纪委抽取本院专家命题)

(1)笔试内容:笔试为专业知识,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理论为主。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初步拟定于2022年7月30日(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待定 (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线为相同试卷所有实际参考考生的平均分,但如果考同一试卷的只有1人,则划定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2.资格审查: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下同)。未达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 面试由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纪委抽取本院相关专业专家出题及担任评委。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专业知识问答或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

(2)若只有1人入围面试,面试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额不递补。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 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5. 笔试、面试成绩公示与查询:均在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示。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在公布成绩日第二日至第三日由本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3、应聘护理岗位的应聘者同时加测青霉素、消毒液过敏试验,对青霉素、消毒液过敏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4、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单位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和审查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人力资源部和纪检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如违反医院管理规定和经试用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不符合要求或试用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考察、公示、试用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八、待遇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资、绩效工资等待遇按有关政策享受单位同职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九、特别提示

1. 报考人员请登陆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 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

3.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聘用考试诚信库,三年内不得报考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工作人员。

5. 疫情期间,为加强疫情防控,请报名及参考人员自行配戴口罩,按照疫情防控告知书要求扫描场所码方可入场。

6.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招聘咨询电话:0731-55989858

附件1: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表.xls

附件2:手机微信报名小程序二维码:

20220708172207268001.gif                                                               

 

 

 

 

 

 

附件:3:疫情防控告知书

附件4:疫情防控承诺书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6月28日

 


附件1: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

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序号

招考单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性别

最高年龄要求(周岁)

最低学历学位要求

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其他要求和说明

1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五官科医生

1

不限

30周岁及以下

大专

临床医学


2

药剂师

2

不限

30周岁及以下

本科(学士学位)

药学,中药学、临床药学、药剂学、药理学、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

具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及以上职称者,学位不做要求,年龄放宽至35岁。

3

临床护士

12

不限

28周岁及以下

大专

护理硕士、护理学、助产学、护理、助产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4

血透室护士

1

不限

30周岁及以下

大专

护理、护理学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具有血透专业专科护士证或血透专业进修结业证。


 

附件3: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

疫情防控告知书

一、考生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

二、考生近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下载打印《2022年湘潭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以下简称《考生承诺书》),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考生承诺书》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

三、建议考生考前10天在湘且不离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四、所有考生须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7天内有本地病例报告地市旅居史的,须提供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进行)。外省考生入湘应认真查阅湖南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要求(可通过关注“湘潭疾控”微信公众号、电话咨询属地防疫部门等方式查阅),严格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五、考生须提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和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六、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核查,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纸质健康码、纸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填写完整并有本人签名的纸质《考生承诺书》,接受体温测量。

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因防疫要求,考生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考点,开车前往的考生,建议另带一名驾驶员,送达考点后即停即走。

七、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按要求提交《考生承诺书》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面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填写完整并有本人签名的《考生承诺书》的;

(2)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3)现场测量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37.3℃;有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无法排除新冠等传染病风险的;

(4)考前10天内有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旅居史的;

(5)考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的;(中高风险地区名单以考试开始当天的为准,请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变化和发生地区,详情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查询,或咨询考试举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中心等专业机构);

(6)考前10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7)考前7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8)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

(9) 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九、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时按要求可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候考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十、面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安排到隔离观察室留观,由考务组会同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一、面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考试时须全程配戴口罩,在外餐饮应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饭店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

十二、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南省及湘潭市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如实填写《考生承诺书》。

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存在不得参加面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4: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

疫情防控承诺书

(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报,在进入考点时提交)

 

 

本人(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准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是参加2022年湘潭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充分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要求,本人认真考虑和核实,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已充分知晓理解本次考试各项防疫措施和要求。

二、本人考前10天起自主进行了体温和健康监测,考前48小时内进行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

三、本人考前对照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以及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自觉进行了涉疫旅居史、接触史等风险排查。

四、本人自觉遵守本次考试防疫措施和要求,面试当天将按要求自行做好防护。

五、本人确认不存在如下不得参加此次考试的情形。本人确认:

1、本人防疫健康码为绿码,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

2、本人无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

3、本人近10日内无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旅居史。

4、本人近7日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无本土病例报告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

5、本人近7日内如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地市旅居史,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在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进行)。

6、本人近10日内未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没有交集,不属于近7日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属于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居家健康监测期内。

7、本人无其他不得参考情形。

以上为本人郑重承诺。如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本人愿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2022年 月  日


文章来源: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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