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嘉兴市中医医院发布时间:2022-07-09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招聘计划如下。
岗位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要求 | 专业技术资格 | 其他要求 |
1 | 康复技术1 | 专技 | 1 | 本科 | 学士 | 康复治疗学 | 具有儿童康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
2 | 康复技术2 | 专技 | 1 | 本科 | 学士 | 康复治疗学 | ||
3 | 发热门诊医师 | 专技 | 2 | 本科 | 学士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证书 | 完成规培优先 |
4 | 护理 | 专技 | 10 | 大专 | 护理 | |||
5 | 药剂科 | 专技 | 1 | 研究生 | 硕士 | 药学、药理学、药剂学 |
注:学历要求:"大专"指大学专科及以上;"本科"指大学本科及以上。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学位要求: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
2.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报名登记信息并上传报名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材料原件可在后续环节审核;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登记信息、上传报名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信息二维码:
3.报名材料:
(1)《嘉兴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并手工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4)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等原件扫描件。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
1-4号岗位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5号岗位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或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医院需改变考试方式的,将提前在医院网站公告。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不足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1-4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号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考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列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有无违纪、违法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市卫生健康委。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录用。拟录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意向书。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和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医院与录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新毕业生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1年见习期,见习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有工作经验,按合同规定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拟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四、其他事项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的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嘉兴市中医医院门户网站(http://www.jxzyy.cn)公布,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2081989、82095198;
监督电话:0573-82081933
附:嘉兴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第四批)
嘉兴市中医医院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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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嘉兴市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