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青岛大学学生就业中心发布时间:2022-07-08
为优化山东省高等教育发展布局,山东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科教融合战略,整合原泰山医学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等资源组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同时保留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牌子。
校(院)设济南、泰安两个校区,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国内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本、硕、博全过程人才培养体系,设有32个教学机构,拥有45个本科专业,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与生物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
校(院)拥有一支以中国工程院院士领衔的师资和科研队伍,拥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专家90余人。设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以上高水平创新平台50余个。以国际前沿和国家医药卫生重大发展战略为目标,潜心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7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2项,吴阶平—保罗·杨森医学药学奖3项,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4项,山东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2项,山东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2项,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9项。近五年,共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41项,获得多项国际专利。
校(院)临床和疾病防治实力雄厚,拥有直属附属医院13家,非隶属附属医院23家,其中三级甲等综合医院12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8家。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6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7个。目前指导全省开展职业病、皮肤病、寄生虫病、肿瘤早诊早治、辐射防护、防盲治盲、罕少见疾病防治工作;拥有世界卫生组织合作中心。
2019年9月,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对校(院)提出了“培育一流学科、打造一流平台、集聚一流人才、多出一流成果”的建设目标,努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应用研究型一流大学,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科教融合的标杆、产学研结合的示范和体制创新的典范。目前,校(院)正在实施“学术提升计划”,旨在通过做强传统优势学科和培育新兴潜力学科相结合,加大力度增强校(院)的科研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科研对整体办学水平提升的支撑作用;为加大海内外人才引进力度,同时加快本土人才的培养力度,制订了“人才引进(提升)计划”,构建理念先进、开放灵活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校(院)成立了科创中心(University Creative Research Initiatives Center),计划5年内入住150-200个课题组,打造面向全球的学术创新高地;,科创中心实施Principal Investigator(PI)负责制,创造学术活动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人才的引领作用;校(院)正在牵头建设全生命周期空间组学与健康山东实验室,为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的发展提供技术引擎,培养医学及相关科学的高端人才。
招聘学科需求包括:基础医学、药学、生物学、化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技术、护理学、健康医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医学与生命科学相关领域,以及外语(英语、俄语)、管理学及相关学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体育学、旅游管理等相关学科。
(一)战略人才
学术造诣深厚,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中做出系统性、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学术水平在国际同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能够带领本学科冲击世界一流水平。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以及同等称号的人才。全职引进或双聘引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相关支持条件:聘为讲席教授,提供国际上具竞争力的协议年薪、住房补贴、安家费、学科建设经费。
(二)领军人才
1、A类:在学术前沿领域取得国际同行公认的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或在本学科领域做出具有开创性意义的重要工作,对所从事的学科领域有创新性构想,能够带领相关研究方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特聘专家、“”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国家级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级重大学术团队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重点学科或一流学科带头人、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主任委员、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首位获得者、教育部人文社科二等奖及以上首位获得者、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首位获得者;或与上述人员同等水平的海内外专家。
相关支持条件:预聘为教授/研究员;年薪不低于120万元(税前,下同);住房补贴不低于350万元(税前,下同)。科研教学型人才,聘任独立PI,配备科研团队,年度拨付运行经费200万元以上;协助解决配偶随迁、工作安排问题。人文社会学科和教学型人才年薪、住房补贴、配偶随迁等与同科研教学型人才一致,资格条件及待遇参考专家论证意见,下同。人文社会学科和教学型人才,拨付启动经费40万元。
2、B类:在国家重大需求和学术前沿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很强的学术潜力,具有入选更国家人才项目的实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入选者(青年人才项目)、“”入选者(青年拔尖人才)、“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担任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负责人;或与上述人员同等水平的海内外专家。
相关支持条件:预聘为教授/研究员;年薪不低于80万元;住房补贴不低于260万元。科研教学型人才,聘任独立PI,配备科研团队,年度拨付运行经费150万元以上;协助解决配偶随迁、工作安排问题。人文社会学科和教学型人才,拨付启动经费30万元。
(三)拔尖人才
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和较高学术造诣,发展潜力大,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高学术水平,具有标志性学术成果。具有一定的入选更国家人才项目的实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1、A类:“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国家级重点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等,下同)负责人、省一流学科(A类)带头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负责人、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首位获得者、省部级人文社科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首位获得者、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首位获得者;或与上述人员同等水平的海外专家。
相关支持条件:预聘为教授/研究员;年薪不低于60万元;住房补贴不低于100万元。科研教学型人才,聘任独立PI,配备科研团队,年度拨付运行经费6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学科和教学型人才,拨付启动经费25万元。
2、B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级教学名师或优秀教师、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常委或省医学会专科分会主任委员、省临床重点专科负责人、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首位获得者、省部级人文社科科研成果奖二等奖首位获得者、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首位获得者;或与上述人员同等水平的海内外专家。
(2)具有国内高水平高校的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研究机构相应职位,近五年业绩满足以下条件:自然科学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及以上;以通讯作者在SCI收录期刊一区(参照中科院分区,下同)并是本领域国际认可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且其中1篇IF≥10。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被SSCI源期刊收录学术论文二区2篇。
(3)具有海外高水平高校的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研究机构相应职位,或具有海外长期学术研修经历,近五年业绩满足以下条件:自然科学类: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在SCI收录期刊一区并是本领域国际认可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且其中1篇IF≥10。人文社科类: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被SSCI源期刊收录学术论文二区2篇。
相关支持条件:预聘为校聘教授/研究员;年薪不低于45万元;住房补贴不低于60万元。科研教学型人才,聘任独立PI,配备科研团队,年度拨付运行经费5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学科和教学型人才,拨付启动经费20万元。
(四)骨干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影响的研究成果,有成为学术带头人的潜力,学术水平居于本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有望冲击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和校(院)更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35周岁以下优先。
1.泰山学者青年专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首位获得者、省部级人文社科科研成果奖三等奖首位获得者;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首位获得者;或与上述人员同等水平的海内外专家。
2.海内外高水平高校或研究机构的博士(后),近五年业绩满足以下条件:自然科学类: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本领域国际认可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且全部IF≥5;或在本领域国际认可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且其中一区论文2篇;或在本领域国际认可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且其中1篇IF≥10。人文社科类: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被SSCI源期刊收录学术论文二区及以上1篇。
相关支持条件:一般预聘为校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年薪不低于40万元;住房补贴不低于55万元。科研教学型人才,聘任独立PI,年度拨付运行经费4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学科和教学型人才,拨付启动经费15万元。
(五)青年后备人才
学术思想活跃,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为优秀的学术成果,具有良好的学术潜质的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科研教学型人才聘用后需加入上述人才的课题组,不独立成组。优先引进有国家重点建设高校、国家级科研机构或海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学习工作经历的博士。
1、A类:有明确的学术研究方向,已取得或预计取得具有较大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近五年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海内外高水平高校或研究机构的优秀博士毕业生,自然科学类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SCI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一区论文1篇或至少1篇IF≥5.0;人文社科类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被SSCI源期刊收录学术论文三区及以上2篇或被CSSCI全文收录6篇及以上。
(2)经评议,其他与上述条件、水平相当的博士(后)。
相关支持条件:预聘为校聘副教授/副研究员;执行事业单位标准工资,住房补贴不低于35万元。科研教学型人才,拨付启动经费50万元。人文社会学科和教学型人才,拨付启动经费10万元。
2.B类:近五年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海内外高水平高校或研究机构的优秀博士毕业生或在以上机构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的青年学者,或国内高校或研究机构的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自然科学类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SCI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IF≥3.0;人文社科类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被CSSCI全文收录4篇及以上。
(2)经评议,其他与上述条件、水平相当的博士(后)。
相关支持条件:聘为讲师/助理研究员;执行事业单位标准工资,住房补贴不低于30万元。科研教学型人才,拨付启动经费30万元。人文社会学科和教学型人才,拨付启动经费5万元。
3.C类:教学急需的公共课或基础课教师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
相关支持条件:聘为讲师;执行事业单位标准工资,住房补贴不低于15万元。
E-mail:furczp@sdfmu.edu.cn、furczp@126.com(邮件及个人简历请以“毕业学校+姓名+应聘专业+申请人才+中国博士人才网”命名)
电话:王老师 0531--59556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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