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发布时间:2022-07-08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2年第三批)》公告精神,经报名、资格初审及笔试,拟安排资格复审和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流程安排
2.1 岗位:档案管理员 C19-22-24
2.2 具体流程:
日期 | 开始时间 | 事项 | 报到地点 | |
7月15日 (周五) | 14:00-15:00 | 资格复审、提交《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 | 温州总院2号楼20楼2-2024室6号会议室(温州市学院西路270号) | |
7月16日 (周六) | 12:00-18:00 | 面试 | 温州总院2号楼20楼2-2024室6号会议室(温州市学院西路270号) |
《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请下载附件1并填写。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应聘材料(请按1至11顺序整理好)。下述材料中注明原件的,原件交由招聘单位留存至本次招聘完成;其他材料验原件后交复印件。
1. 个人详细简历。如涉及学术论文、科研课题等,需提供证明材料(论文首页、SCI论文收录证明、立项批文)。
2. 职称聘书、执业资格、获奖(荣誉)证书。
3. 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4. 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5. 身份证,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6.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7. 【应届毕业生(境内)】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
8. 【有工作经历者】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目前尚在职者可离职后再补充)、历年社保缴纳证明(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可下载)等工作经历证明。
9. 政审证明(原件)。境内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在职职工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境外在校学生、未就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出具,注明有无参加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仪容仪态、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语言表达与逻辑能力、应变与协调、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等情况。岗位面试安排以现场公布为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我院将继续坚持人岗适宜、人岗匹配的原则,如遇人岗不适宜现象,可适当减少录用名额,以进一步把好人才招聘考核关。
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
详见附件2,各位考生务必提前知悉、严格遵守。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77-88075571(温州总院黄老师),0571-86795919(杭州院区俞老师)
E-mail:jobseye@126.com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70号人力资源处(温州总院);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618号人力资源处(杭州院区)
附件: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2022年7月7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