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2-07-05
省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88年,系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直属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和成都医学院附属妇女儿童医院,是集医疗、保健、公共卫生、教学、科研、培训等职能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四川省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研究所,四川省产前诊断中心,四川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四川省儿童医学中心,四川省母婴安全指导中心,四川省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四川省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管理中心等机构均设于我院。
医院现有职工1247人,其中,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217人,研究生学历333人。拥有一批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天府峨眉计划”创新领军人才、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省卫生健康领军人才、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临床技能名师等人才队伍,建立起了一支训练有素、技术精湛、奋发向上的医疗保健专业技术骨干队伍。医院现有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共计6.3万㎡,编制床位600张。在建的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儿童医学中心)天府国际生物城院区,规划用地面积约104亩,规划床位800张,总建筑面积约15万㎡,一期将于2022年10月投入使用,二期将于2025年投入使用。
根据《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医院现公开招募20名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此次招募的主要对象为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占招募人数的60%以上),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符合以下范围的人员纳入本次招募对象:
1.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二、招募计划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工作要求 | 招募人数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备注 |
1 | 医疗卫生机构岗 | 负责协助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医疗应急救治、隔离场所管控、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防治监督、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保障等工作。 | 20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护理学 |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四、工作期限
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服务时间为3年,服务时间满本项目自动结束。
五、服务期间待遇及就业支持政策。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可参照各地“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所需经费由各地政府统筹资金依规予以保障。省财政建立激励奖补机制,对招募工作完成好、财政困难的地区加大激励奖补力度。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4.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5.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人员,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县、乡事业单位。
6.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各市(州)统筹指导下,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7.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我省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8.职称评定优先。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在乡镇和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9.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10.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7月8日18:00。
(二)报名方法:报名人员填写《公开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报名表》(附件),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一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医院邮箱(scfybjrs@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XXX报名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字样。个人报名表(附照片)及相关个人材料(包括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及学位证、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请务必将简历及所有相关支撑材料扫描在同一PDF文件内。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招募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截止后,医院将结合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采用适当方式考核后录用。
七、考试
(一)医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考试不收取费用。
(二)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将在四川省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请报名人员注意查询。
(三)笔试成绩合格(60分以上)者,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具体事宜在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人选。
八、体检、公示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所缺岗位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拟招募人员名单按规定在我院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吴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28-65978377
邮箱地址:scfybjrs@163.com
附件:公开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报名表
(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募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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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四川省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