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2-07-05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华南理工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始建于1899年(光绪25年),是广东省首批三级甲等医院。2013年经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加挂“广州消化疾病中心”牌子,2019年医院获国家级“高级卒中中心”授牌,2021年获评国家“胸痛中心”授牌。医院连续多年入选“中国医院竞争力•顶级医院排名100强榜单”,并在“中国医院竞争力•省会市属医院100强榜单”位列前四,在复旦版中国医院排行榜进入华南地区18名。
医院现由院本部、南沙医院和鹤洞分院三个院区组成,现有编制床位共2970张,2021年全年门急诊总诊疗289.49万人次,全年出院病人8.88万人次。职工人数4295人,其中高级职称783人;博士生导师42人,硕士生导师125人。现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海外优秀青年人才2人,广东省杰出青年人才1人,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2人、广东省杰出青年医学人才17人;柔性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优青等特聘教授、客座教授66人。
医院学科齐全,共有专业学科73个(其中临床专业学科56个,医技专业学科17个),其中消化内科和老年病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消化病学为广东省医学重点学科;普外科、骨科、麻醉科、血液内科等19个专科为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2019年消化内科、老年病科、血液内科为广东省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医学影像科为广州市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临床分子医学及分子诊断实验室为广东省医学重点实验室;拥有1个国家消毒供应培训基地。医院专业设备总值近4亿元,拥有全身320排螺旋CT、MRI、DSA、PET-CT、达芬奇机器人等。
2019年医院相继入选广东省“登峰计划”重点建设医院和广州市高水平重点建设医院。医院将依托国家、省临床重点专科平台,助力百年名院与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广东省一起勇攀高峰!
医院于1997年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至今已有20余年历程,是广东省最早开展住院医师培训的基地之一。2014年获批全国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国新编码:44121),现拥有24个专业基地。2018年,医院获批2个国家第二批试点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老年医学与普通外科学,其中老年医学为广东省的两个专培基地之一。医院模拟医学中心2019年获批“广州市公众急救教育与传播科普基地”,2020年获批“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2021年,内科专业获批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
2020年我基地住培年度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位居全国第37位,2021年我院5个专业基地跻身全省前10%,其中放射科、超声医学科和口腔科均排名全省第2,内科排名第3,儿科排名第4。
一、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符合任意一项):
1.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全日制五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西医类)的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及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学历层次需满足第一点要求。
(二)报名条件(需同时符合下列各项):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3.符合医师资格考试(西医类)报考条件,2020年及之前毕业的往届生要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具备学历和学位证书,报到时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取;
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及以上。
(三)根据《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发〔2001〕249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的规定,港澳台及外籍考生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考。
1.已参加国内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的港澳台及外籍考生,可选择符合具体报名要求的培训专业报考;
2.取得内地医学(西医)、口腔(牙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尚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及台湾居民考生,报考基地需为考生毕业院校附属医院;
3.取得中国全日制普通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尚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的外籍考生,报考基地需为考生毕业院校附属医院。
(四)不接受存在以下一项或多项情况的人员报考:
1.已经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人员;
2.处于培训期间的人员,包括因各种原因尚在延长培训期的人员;
3.被住培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退出培训不满三年者。
二、培训待遇与人事关系
1.不需缴纳培养费。
2.签订《培训协议》和《劳动合同》。
3.社会学员待遇标准
(1)培训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补助,随培训年限逐年递增,依据考评结果,合格后发放。
注:本科毕业生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上述待遇标准中已包含国家、省、市级补助、单位缴纳社保与五险一金部分、伙食补贴(300/月)、租房津贴(500元/月)、计生奖、其他津补贴等全部收入待遇;医院发放的补贴待遇标准将根据医院规定标准调整。
(2)设立“入培奖励金”,医院依据教育部最新(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针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B+及以上(排位前20%)高校的毕业生,并根据毕业生在校成绩,将在医院待遇基础上额外给予定额“入培奖励金”。标准为:本科3万元/人,硕士研究生4万元/人,博士研究生5万元/人;须按时完成培训且各项考核均需首次通过等相关要求,否则需退还奖励金。
(3)全科、儿科、精神科、麻醉科、妇产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和重症医学科专业的培训对象在医院待遇基础上额外增加广州市政府拨付的紧缺专业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为2万元/人/年。
4.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及广东省卫健委相关规定,每月按时发放待遇,购买“五险一金”、加入工会、享有法定节假日等相关福利。
5.人事管理
(1)社会学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其人事档案、户籍等由人才市场负责管理,费用由医院支付。
(2)外单位委托培养学员:由委托培养单位管理人事档案、发放基本工资及购买基本社会保险,培训基地发放住培补助及夜班费等。
(3)本单位学员:人事档案、户籍等由医院人事部负责管理,费用由医院支付。
6.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细则要求完成临床轮转培训,通过各类考核,培训合格发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培训的社会学员结业后自行择业,考核优秀者可择优留院。
三、招收专业与要求
四、培训时间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三年。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和专业学位博士毕业生可根据考评情况适当缩减。
五、身份类型说明
1.社会学员:尚未签订单位或已经离职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以个人身份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
2.外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已与除培训基地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签订劳动协议的人员。
3.本单位学员:入培前已与培训基地签订劳动协议的本单位职工。
六、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7月13日。
2.报名方式
步骤一:报名人员点击链接/扫描二维码报名(https://zshimen.wjx.cn/vm/Y0QHgkP.aspx)
住培招生报名表(第三批)
步骤二:报名后将简历发送至sykjxxb@126.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格式为“拟参加培训专业+姓名+身份类型(社会学员/委培学员/本单位学员)+最高学历&学位+应届/非应届”,简历电子版扫描件资料如下: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本科毕业生成绩单、就业推荐表);
③研究生还须上传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请同时上传本科、硕士证件,博士研究生请同时上传硕士、博士证件;应届毕业生提交研究生毕业生成绩单、就业推荐表);
④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⑤各学历期间成绩单(包括本科、研究生阶段);
⑥个人简历(word或pdf格式);
⑦医师资格证(已通过考试未领证者,可上传成绩单或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代替;若未通过或未参加考试,则无需提供);
⑧外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另需提供单位委托培养公函扫描件;
⑨其他个人荣誉证书等业绩材料。
注:(1)发送的电子简历邮件主题统一命名格式为“拟参加培训专业+姓名+身份类型(社会学员/委培学员/本单位学员)+最高学历&学位+应届/非应届”,以上材料请上传一份Word或PDF合并版。
(2)拟培训专业只需填报第一志愿专业即可。
(3)不接受任何形式投递的纸质简历;不接受未按以上格式命名的简历邮件或附件。
(4)请注意邮箱垃圾邮件或手机垃圾短信的设置,以免错过邮件和短信。
步骤三:加入第三批招生QQ群,修改备注“培训专业+姓名”
七、招录程序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待笔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
(1)第一轮:笔试+专业基地面试,笔试成绩占40%,考核内容为西医综合(医学基础及临床医学知识)与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基地面试成绩占60%,考察临床思维及技能、英文表达能力等。
(2)第二轮:院级面试,考察综合表达、分析、应变能力等。
4.考核录用及公示:根据医院考核情况及个人志愿双向择优录取。拟录取人员体检合格后,确定为培训对象并公示。
八、联系方式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http://www.gzhosp.cn
联系人:王老师、熊老师
联系电话:020-81048471(王老师、熊老师)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西路198号丝丽大厦八楼(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科教信息部)
电子邮箱:sykjxxb@126.com
邮政编码:510180
相关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2年7月5日
文章来源: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