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6-29
为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推动龙门县卫生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龙门县紧缺医疗人才引进办法(试行)》规定,我局决定公开招聘27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本次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面向2022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7名,具体岗位、职数及要求详见《惠州市龙门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相关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
招聘对象包括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指报考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并具备相关的资格证和执业证(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书,否则取消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要求。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20年、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 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 已在龙门县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作人员、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员、龙门县资助定向培养紧缺医疗人才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一)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安家补助。符合《龙门县紧缺医疗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引进对象的聘用人员,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招聘时的资格条件,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具有主任医师职称并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给予安家补助35-50万元;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并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给予安家补助30万元;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或中医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并具有“四证合一”的,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35万元,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30万元;2015年后取得临床医学专业或中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给予安家补助25万元;2015年前取得临床类或中医类执业医师资格证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给予安家补助20万元,具有医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给予安家补助15万元;2015年前取得临床类或中医类执业医师资格证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具有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给予安家补助15万元,具有医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给予安家补助10万元。
(三)特定津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每月享受2000元生活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每月享受1500元生活补贴。
(四)住房保障。在龙门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后,还可申请购房补贴,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7万元的购房补贴。
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至7月12日(10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2022年7月13日至7月22日期间接受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时,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命名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wjjrsg@longmen.gov.cn(邮件主题为“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参加报名,并致电0752-7789501确认。
2.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惠州市龙门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专科学位学历证书;
(4)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5)招聘岗位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要求具有指定工作经历的,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该指定工作的工作证明。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毕业后参加规培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
以上报名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述①-⑤材料需按顺序整合至同一个PDF文件中。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职位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任何时候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聘用等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名,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专业目录代码详见附件3)
(3)应届毕业生应承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须在面试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
考生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考生提交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初查,个人基本信息完整的,给予参加笔试的资格。此阶段只初查考生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不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可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请考生认真对照岗位报考条件,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考。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卫生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直接以面试分数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时按照《惠州市龙门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核资料目录》(附件4)所列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出示证明材料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材料一致,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聘用条件。凡与岗位条件不符的,或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全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均不得参加面试。因上述情况导致资格复审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评委小组不少于7人且为奇数。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即: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免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则面试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含免笔试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通知栏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若进入体检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聘用的,需提供本人书面放弃声明。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
进入考察的人员须到报考单位的相关科室进行为期15-30天(含周六、日)的科室考察。科室考察期间出现有效投诉、医疗事故或其他产生不良影响情况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相关要求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纳编聘用等手续。
2.拟聘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配合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在聘用手续办结后5个工作日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须满8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调离龙门县卫健系统。
4.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落实人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同专业的招聘岗位,应聘者如服从调配,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应聘者的录用岗位进行调配。
(三)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龙门县卫生健康局可根据招聘工作进展做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通知栏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五)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归龙门县卫生健康局。县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局纪委对此次公开招聘予以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52-7988683。
(六)报考人员涉及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752-7789501,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及是否报名成功进行确认。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附件:附件1:惠州市龙门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惠州市龙门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惠州市龙门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核资料目录.doc
龙门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2:惠州市龙门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doc
附件1:惠州市龙门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x.xlsx
文章来源: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