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桐庐县卫生健康局发布时间:2022-06-15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社保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2〕16号)文件精神,2022年桐庐县将开展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该定向培养工作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实行“高考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桐庐县户籍(考生的户籍信息是以高考之前教育部门统一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并确认的个人信息为准),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且有意向为桐庐县卫生健康事业服务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22年定向招收杭州医学院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5名(选考科目为化学、生物2门科目必须均选考);定向招收杭州医学院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专科生10名(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3门中选考一门即可)。本科层次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线、专科层次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二段线。
三、招生与招聘程序
本科和专科定向培养招生均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要求填报志愿(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网公布时间为准),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第一院校志愿必须填报“杭州医学院”、第一专业志愿填报“临床医学”,否则志愿无效,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不得转校和转专业学习。
2.提供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高校。招生高校将相应名单发至桐庐县卫生健康局,桐庐县卫生健康局将通知每名考生体检(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原则上不离桐)。若考生被独立招生高校先行录取,则该考生将不再参加定向招生录取。
3.体检。桐庐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学类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色弱或色盲)的考生,色弱或色盲考生请勿报考。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4.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桐庐人才网”(网址:www.tlrcw.net.cn/)公示3天。
5.签订协议。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桐庐县卫生健康局报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桐庐县卫生健康局按1:1签约顺序依次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高校。签订协议时需要考生和父母(或委托直系亲属)一并到场,同时提供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父母其中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时间另行通知)。在招录过程中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提供考生名单,并按相应程序进行招录。
6.录取。招生院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投档工作开始前,将桐庐县卫生健康局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7.备案。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桐庐县卫生健康局、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费用补助
经招生高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员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由政府按本科层次不少于4.6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专科层次按2.6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上述补助资金的具体支付方式、数额,按《桐庐县定向培养卫生人才就业协议书》约定执行。
五、就业与待遇
1.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经桐庐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考核,合格的按照用人单位需求以及在校期间综合表现,本科层次毕业生统一调配至桐庐县县域医共体、专科层次毕业生统一调配至桐庐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2.定向培养生毕业后需参加并通过全省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面向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培养的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全部纳入全科(助理全科)专业培训,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在桐庐县相应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期限不少于5周年。具体事项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中约定。
3.定向培养生若毕业后不回桐庐县工作或不服从分配及不满服务年限的,应按协议承担有关违约和赔偿责任。
4.本《公告》如有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桐庐县卫生健康局,也可咨询杭州医学院招生办。
桐庐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64622410、58500921。
杭州医学院招生热线 87692654。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庐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4日
文章来源:桐庐县卫生健康局